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四 )


3.辭退: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主管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罰款:
1、工作時間,躺下休息,擅離職守,怠慢工人 。
2.如因個人過錯造成錯誤或因操作不當導致產品報廢,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記過處分 。
3.擾亂工作秩序,情節輕微的 。
4.不服從上級合理指導,情節輕微的 。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不按規定穿工作服或安全防護措施工作的 。
6.未能及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的人員 。
7、在工作場所吵鬧,干擾他人工作且不聽勸告 。
8.對同事惡意辱罵、誣告或作偽證,給同事帶來麻煩 。
9.工作中飲酒過多會影響自己和其他工作人員 。
10.公司明確規定其他應罰款或批評的行為(如勞動紀律一章規定的條款) 。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記過處分:
1、擅離職守,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
2.損害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
3.疏于工作,擅自改變操作方法,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
4.因誤操作或操作不當,發生群體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設備設施損壞,給公司造成一定損失 。
5.公司管理層認定的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暴力威脅或恐嚇同事或單位領導,影響群體秩序 。
2.毆打同事或互相打架 。
3.在公司賭博,造成嚴重后果 。
4.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
5.公司財產無故毀損,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公司重要文件毀損、涂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
6.在公司任職期間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 。
7.無故連續曠工四天,或者一個月曠工七天,或者一年曠工十五天 。
8.無正當理由惡意煽動破壞、罷工,給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 。
9.吸毒或有其他嚴重不良習慣的人 。
10.偽造、盜用公司印章,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 。
11.故意泄露公司技術、商業秘密謀取私利或者惡意報復,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 。
12.以公司名義進行詐騙,損害公司聲譽的 。
13.參與非法、反動、宗教、社會等封建、非法和邪教組織 。
14.那些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人 。
15.在我公司任職期間,參與與我公司競爭的其他企業工作和創業網絡的人員,給我公司帶來一定的損失 。
16.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 。
第十二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試用期人員在試用期內不享受公司的社會保險,但公司單獨繳納工傷保險 。
第五十八條:公司為合同制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費用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執行 。
第五十九條:公司可以根據經營情況為員工提供假期福利 。
第十三章經濟補償
第六十條: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進行經濟補償 。
第六十一條:員工自愿辭職或者被處分辭退的,不作為賠償處理 。
第十四章工傷和職業病防護
第六十二條:公司應當創造適宜的工作安全條件,努力保護和保障員工的工作安全 。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身損害不能視為工傷,全體職工必須遵守:
1.因盜竊或損壞公司財產、設備、設施造成的自傷,以及因報復損壞公司全部財產造成的自傷 。
2.擅自將公司設施、設備和能源用于私人工作而造成的自殘 。
3.領導非公司員工未經允許在公司參觀和游玩造成的傷害 。
4.飲酒后在上下班途中造成的交通和非交通傷害 。
5.上下班時從實際居住地到公司的唯一路線上發生的交通和非交通傷害 。
6.工作時間,私自到公司以外的地方參觀、購物造成的傷害 。
第六十四條:職工因工負傷所需的治療和賠償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治療和恢復期間的工資,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
第六十五條:職工因嚴重違法操作造成工傷的,對違法事實按照本規定的獎懲條款處理 。如因嚴重違法經營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重大,公司將提交相關司法程序處理 。
第六十六條:公司努力創造條件,防止員工患各種職業病 。雇員在就業前必須接受職業病檢查 。已經患職業病的,可以不就業,但可以用于職業病鑒定 。經有關部門許可,免除公司責任的,可以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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