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典的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精典的人事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建立、健全公司各項人事管理規章制度,促進公司各項人事管理工作規范化;
1.2 配合公司的發展策略,調整組織結構,達到員工隊伍的合理化;
1.3 適應個人的能力特征,做到人員崗位的合理匹配;維持公司正常秩序 。
2. 范圍
公司總部各部門人員的招聘、錄用、調動、辭職、辭退的管理 。
3. 定義
調動:指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組織內平行的人事異動;
晉升:指員工服務一定年限后,因為工作成績優異,經公司考核后由較低的職位上升到較高的職位;
辭職:指員工要求脫離現任崗位,與組織解除勞動合同,退出公司工作的人事調整活動;
辭退:公司主動解除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人事調整活動 。
4. 職責與權限
4.4 人事部
4.4.1 公司總部各級各類員工的招聘、錄用、安排;
4.4.2 對公司員工的技能素質進行評價;
4.4.3 負責人員的招聘、錄用、晉升、調動、辭退的歸口管理 。
4.5 公司各部門
4.5.1 配合人事部各項手續的及時辦理 。
5. 一般原則
5.1 錄用條件
5.1.1基本錄用條件應于報名時篩選,不符合者不予報名 。
5.1.2學歷、年齡、身高、性別等,用人部門應在《人員請補單》上注明;
5.1.3專業素質條件:各用人部門主管規定,報人歷資源部備案或在《人員請補單》上注明;
5.1.4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律不予錄用
a. 被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觸犯刑律,正受刑事追究者;
b. 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有前述病史者;
c. 拖欠公款未償清者;曾因品行惡劣,被其他企業開除者;
d. 證件不齊全或偽造證件者;
e. 其他情形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5.2 人員請補的審批權限
5.2.1 一線人員請補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人事經理復核后,分管領導批準后予以實施;
【精典的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5.2.2 科室人員、一般管理人員由用人科室或部門提出申請,人事經理審核,報分管人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
5.2.3 主管級以上人員由人事經理或上級提出,經分管人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
6 程序
6.1 人員請補
6.1.1 隨著公司的發展及部門調整須增加人員,由分管部門人負責人填寫《人員請補單》抽出申請;
6.1.2 《人員請補單》按5.2條要求執行,經呈報核準后,交人事部進行人員招聘;
6.1.3 人事部依據接收到的《 人員請補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人員調配和或對外進行招聘 。
6.2 人員招聘
6.2.1 人事部人事助理接到經審批的《人員請補單》后,搜集人才信息,確保在最短時間進行招聘;
6.2.2 人事部助理依據人員請補單的要求,通過內聘、介紹所、人才交流中心、登報、校園招聘、網站招聘、電視媒體招聘、廣告宣傳、員工介紹等途徑進行招聘 。內部、外部招聘見附件《招聘流程圖》;
6.2.3 招聘時應聘人員應提交自我簡介,身份證、畢業證、特殊工種(如電工、鍋爐、會計等)、一寸照片兩張等證件及其復印證件資料;
6.2.4 應聘人員應認真、詳細填寫《求職人員登記表》,交人事部審核;
6.2.5 人事部對報名的資料先進行整理,進行初審,挑選符合要求者,將初審合格與不合格分類,并將合格者按應聘部門歸類;
6.2.6 人才網上簡歷搜索:人事助理并每周《應聘人員跟蹤登記表》

該表由人事部門根據搜索或所投簡歷進行登記,每周同上級進行溝通招聘人員進度情況,并簽字,根據招聘人員情況同用人部門進行溝通并簽字;
6.2.7 初審過濾之后的資料由以下人員審核挑選,并決定面試名單及面試日期 。面試人員應于指定時間,并備妥要求資料來公司面試 。
6.2.8 面試權限
6.2.8.1 一線人員由部門負責人、人事經理面試;
6.2.8.2 科室人員、一般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人事經理、分管人面試;視需要特殊崗位由總經理親自面試;主管及以上人員由總經理面試;根據需求可作一次性測試,面試記錄于《面試評估表》 。主面試的人員填寫面試評估表,面試錄用審批權限按3.2條表格中執行;
6.2.8.3 面試根據跟蹤表資料,每周盡量安排面試,面試可分網上或到公司面試,考慮工作效率及應聘成本,盡量先電話或網絡溝通,無論何種方式面試,主面試官都應填寫《面試評估表》,按表式中的內容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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