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公司員工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促進 持續長遠的發展,規范部門工作活動,增強隊員的組織性,紀律性,提升團隊的向心力,切實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確保部門工作向著一個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發展 。全體隊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發展為己任 。
2、 適用范圍
3、 職責
3.1為本制度執行部門,執行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監督和審查 。
一、工作時間
員工工作時間為:
1) 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日休息一天,每天工作八小時(用餐時間除外) 。
2) 確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可安排加班,加班由部門主管合理安排,員工應服從部門主管安排 。
三、工作紀律:
【公司員工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1.堅決服從領導,聽從領導安排 。
2.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
3.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 。
4.不得無故串崗、聚眾聊天談笑、爭執吵鬧、高聲喧嘩 。
5.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未經批準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 。
6.工作時間嚴禁玩游戲、下載電影、進行網上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
7.衣著得體,干凈整潔 。進入工作崗位,不許穿拖鞋、異裝 。
8.保持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用品的整潔 。
9.愛護、節約公司財物,不得盜用或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 。
10.尊重領導和同事,團結協作,不得造謠生事,撥弄是非,吵架、斗毆 。
員工違反上述紀律,情節輕微,首次違反并給予訓誡和教育;兩次以上出現違紀行為,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并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給部門造成不良影響的,除責令做出書面檢查,予以通報批評外,本年度不予評優評先,績效考核不予獎勵 。
二、考 勤
1. 考勤內容:包括對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 。
2.出勤、缺勤: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者由他人代為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予以處罰(罰款或通報批評) 。
3.遲到、早退、上班中途離崗:按規定上班時間遲到半小時以內的計遲到一次,一月累計遲到三次做曠工一天,遲到每次扣除工資 元;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半小時以內下班的計早退一次,一月累計早退三次早退者視為曠工一天,早退每次扣除工資 元;上班期間未經許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計中途離崗一次,做遲到處理 。
4.曠工:無故不到崗記曠工一次,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工資 元,曠工二天扣除工資 元,曠工三天及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并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a.當月累計遲到、早退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三次者(每次半小時以內),按曠工一天執行,以此類推計算 。b.遲到、早退或上班途中擅自離崗一次半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為曠工半天,四小時以上為曠工一天 。c.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d.無特殊原因假滿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不上班者; e.逾期不歸,又無正當理由者; f.編造虛假理由請假,欺騙單位,經查屬實者; h. 由公司、部門安排的值班時間,值班人無故缺席者;
三、請 假
第一條 ,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 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4,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
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二條 5,請假出差批準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 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請假審批程序及權限: 1.請假須事先按審批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人書寫請假條,按審批權限批準后,將請假條交本中心考勤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事假一天以內,病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審批;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簽注意見后報主管領導審批、并交由公司辦公室保存 。3.口頭準假無效 。凡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以曠工論 。請假期滿后,必 須按時返校上崗工作,并應向準假部門及時銷假,對逾期不銷假者,以曠工論 。特殊情況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也可委托他人辦理,假期結束后及時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期滿確因需要再延長的,須在期滿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請假;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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