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三 )


第三十九條員工主管或總經理應積極與辭職員工溝通,盡量留住表現好的員工或干部并與之交談,探索改善其工作環境和條件的可能性 。
第四十條員工辭職獲得批準的,應當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員工的工作證、鑰匙、名片等與公司標識相關的物品 。
2.公司文件、電腦磁盤、項目信息等與公司經營相關的信息 。
3.公司管理使用的價值1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公共財產等財產 。
4.公司已簽署、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事項的移交 。
5.清算財務部門的貸款收款程序和未結清的付款和結算程序 。
第四十一條員工辭職時,未支付的工資應由財政部門通知其隨員工工資正常發放一同前來領取,不得提前支取 。
第四十二條員工年中辭職,年終無獎金、考核獎勵或福利 。同時,辭職員工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將立即停止,公司不會照顧辭職員工的社會保險,除非公司在解雇他們時另有約定 。
第43條處罰 。違反本規定第三條、第五條的處罰如下:
1.如果一個干部被任命為副主任以上,公司會對他拖欠工資進行處罰,但不會超過三個月 。
2.對于普通員工,公司會對其拖欠工資進行處罰,但拖欠工資不會超過兩個月 。
3.作為銷售人員,其本人辦理的銷售點貨款必須全額收取,否則公司將按法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同時按本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處罰 。
第四十四條員工未按本規定辦理離職手續離職的,除按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外,立即暫停其社會保險,因未辦理手續造成個人社會保險損失的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
第十章保密
第四十五條:員工持有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可以向上級領導披露,但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和個人披露 。
第四十六條:員工不得泄露商業或工作秘密 。任何涉及公司的書面文件,未經上級領導允許,不得對外公布或發布 。
第四十七條:明確責任,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傳播不屬于我工作權限范圍的秘密八卦 。
第四十六條:未經發證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許可,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復印相關文件 。
第四十七條:樹立保密意識 。員工應妥善保管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 。如果丟失或被盜,應立即向上級報告 。
第四十八條:發現其他員工泄露秘密或者公司非員工竊取秘密和動機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報告 。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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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XI獎罰
第四十九條:員工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1.獎勵:不超過200元的現金或紀念品將由員工的直接主管以書面形式贈送,并經部門經理批準 。
2.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準 ??偨浝硗瑫r簽署表彰證書 。年終綜合考核中的先進人員視為表彰,獎勵按本規定執行 。
3.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經總經理和相關部門共同評定后,由總經理批準,人事部備案,每年公布一次 。員工獎勵給予一定金額的獎金,并頒發由公司總經理簽署的證書 。
第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獎勵: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 。
2.那些有卓越事跡和奇聞軼事的人配得上公司的榮譽 。
3.那些在艱苦條件下工作的人是模范 。
4.抓獲或舉報違反規定、法律或公司利益的人 。
5.如果發現責任外的危機得到處理,應迅速報告或妥善處理,防止造成損害 。
第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表彰:
1.提出改進銷售或管理體系的建議,并得到采納和實施,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
2、遇到災難,要負責任,妥善處理 。
3、如遇意外或災害,不顧一切,不要躲避危險,從而減少損失 。
4.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做出成績 。
5.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 。
6.一年表現優異,積極完成任務,工作質量穩定,通過年終組織考核先進 。
7.公司管理層認可的其他重大業績 。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授予特別獎:
1、開拓新客戶,市場銷售業績顯著 。
2.創新或革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為公司帶來巨大效益 。
3.做出其他特殊貢獻,為全公司樹立榜樣的人 。
第五十三條:對員工的處罰有三種:
1.罰款:由主管或相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交財務部門執行 。
2.記大過: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經負責人審核批準,報人事部門實施,并下發通知,同時對被記大過的人員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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