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摩西五經》的主要內容( 四 )


在其他被擄之前的文獻中,一些分散而又重要的敘述,記錄了摩西的寫作活動 。被擄及被擄后期的文獻,就察覺更多這種說法了 。若我們小心分析,便會有鮮明的發現:
①被擄后期文獻(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但以理書等),常指出五經的作者是權威性的,他們大量引用五經 ?!改ξ魑褰洝惯@個名詞,在這時才首次出現 。
②被擄以前的歷史書(約書亞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很少提及摩西的寫作活動,所有指稱都屬于申命記 。
③早期書卷(被擄之前的先知書)沒有上述指稱 。這個進展模式表明了五經傳統是發展性的——起初人們只把摩西的名字,置于部份的律法上(申命記),然后擴展到所有的律法,最后到整卷五經 。此一過程延續到新約 。新約經常提及五經,稱之為「律法」或「摩西之書」(可十二 26:路二 22:徒十三 39),或只稱「摩西」(路三十四27),稱整本舊約為「摩西和先知」(十六29) 。此外,在他勒目及教父著作中,指出整卷五經作者為摩西的見證,
就更廣和更為一致了 。
這些事實的含意 。從這些資料,我們可以作出什么結論呢?五經是怎樣形成的呢?首先,我們務必依據圣經,避免把已有的觀念套在圣經之上,例如說它的文體是怎樣的,它的神學又應該是怎樣的,凡此種種,都應避免,要讓圣經為自己講說話 。與此同時,有關五經發展及來源的理論,必須視之為理論而矣,它們是試驗性的,當更多事實出現時,我們必須存開放的態度,容許自己的理論有修正的余地 。
研究經文及傳統的時候,有兩點需要在此一提;第一,圣經資料及其他不同的傳統,都一致地指出,摩西曾經撰寫歷史記述、律法,及詩歌 。極多的證據指出,古代近東的文獻,甚至比摩西早幾個世紀的,由一人寫出不同文體的情況,并不罕見 。因此我們大可以肯定摩西在五經形成的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這個結論有很高的可信性:至少,敘事的大綱以及律法的資料,若不是由他執筆,也是在他的影響下寫成,因此五經所反映的環境和事件,都具相當的真實性 ??v使我們認為摩西無可能寫了現存的五經,但是,基于上文那些一致及相關的證據,我們可以肯定,五經是在摩西影響下寫成的,他是五經寫作過程中重要的策動者 。
第二,我們也要考慮到經文的復雜性、經文的分布,以及有關五經來源的傳統進展 。這些文學上的現象,顯示出五經是一本復雜和綜合性的作品,要經過長時間的傳遞和累積下才能完成 。我們用信心肯定,神的靈激發摩西說話和寫作,也監管著它的發展過程 ??v然過程的細節難以確定,不過主要的發展方式是可以確定的 。在埃及為奴的時期,族長故事主要以「口傳」形式保存,到了摩西時代首次以文字記錄下來 。至于出埃及記和曠野時期的詩歌及散文便依附其上,它們可能在大衛時代的早期寫成文字 。到了王朝時代,以色列人面對新的生活形式,記錄立國初期的事件和意義,就成為當時要務:摩西時代的各類文件,經過編輯,便以不同的版本出現 。被擄之后(五世紀),以斯拉在重建國家的時候,把那些文件集合而成一本經書 。這個論點有以下的論據支持:圣經承認以斯拉是文士的首腦,他研究摩西的律法(拉七小11、12),他的責任是教導圣經,并指導人民在猶大及耶路撒冷實行律法(14、25、26):猶大傳統亦一致認為以斯拉是妥拉的最后編輯者:當巴比倫人入侵以色列,以色列的生活和國家遭受摧毀,人民也被擄到國外,國難所帶來的沖擊,激發他們收集古籍,并將經卷定型,以致他們的傳統得以保存;這是一個很合理的理論 。最后,無論這個過程有什么細節,我們都應該像奧伯萊(Albright)一樣,作出以下的結論:
「一般來說,五經的內容,都比最后成書的日期更為古老;新的發現不斷肯定這些古代文獻記載了準確的歷史細節 。雖然我們需要承認,確有一些后期的資料附加在『摩西傳統』的核心之上,不過,這些附加資料,都只不過是反映古代制度和習慣的正常進展,或者是表明了文士努力保存有關摩西的傳統 。因此,若否認五經擁有摩西的基本個性,那只不過是一種極端的批評而矣 。
為了解釋為何五經文理如此復雜,舊約學者在最近兩個世紀發展了「底本說」的理論,假設現存的五經,是由不同的底本選輯而成 。
按照底本說的理論,五經背后,共有四個主要的文獻 。分辨的方法,是找出可劃分的經文段落 。區分的標準有:缺乏連貫性、論題的次序、用「耶和華」抑或「以羅興」作為神的名字,以及重復的材料:然后把各個段落組合成四個底本,組合的標準是:詞句、風格和神學觀點;如果相似,便組合起來,若有同一故事的兩個平行記錄,便劃分在不同的組別 。四個底本分別是——①J典(耶和華一詞的德文為 Jahweh)出于猶大,主前九五○一八五○年,由創世記到民數記都有出現 。②E典(EIohist),出自北國以色列,大約是八五○一七五○年,由創世記到民數記均有出現 。而部份學者又認為J典及E典北國亡國(七二一)之后,結合成JE典 。③D典(Deuteronomist),粗略來說,五經所采用的D典資料,包括了申命記,及附加在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之間的「歷史結構」 。D典的完成日期,通常認為是六二一年,當時約西亞王在圣殿內尋到的律法書,可能就是D典(王下二十二3一二十三25) 。它被加在JE內而成JE D典 。④P典(Priestly),被擄或被擄后短期內寫成(六至五世紀),內容包括記敘、族譜,以及有關禮儀的宗教性材料,散布于創世記到民數記的經文 。但基本上,P典把以色列各時代的律法集合起來 。四人底本最后合成JESP,編者是P典學派的成員,現有的五經,就是他們的工作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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