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作服管理規定 工裝管理

工裝管理(企業統一管理規定)
藍領工廠、銀行、銷售等行業的員工在工作時間對著裝有嚴格的要求 。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比較注重著裝的民營企業 。今天分享企業工作服的管理規定 。讓我們來看看 。
企業統一管理條例
一.目的
為樹立和維護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 , 進一步規范管理 , 特制定本規定 。
二、工作時間著裝和儀表要求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 , 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 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注意gfd , 著裝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服應勤換勤洗 , 不得有脫扣、錯扣或脫線現象;
(4)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證 。
三.工作服的使用和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 , 試用期滿后 , 可在綜合辦申領工作服、工作證;
(二)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服或工作證在到期前丟失、被盜或損壞 , 需要按要求提前換新的 , 由本人支付相應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 , 工作證20元/張) 。
四.費用
員工離職時 , 必須交回工作證 , 同時按以下相關規定對其領取的工作服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中扣除):
(1)工作滿12個月以上離崗的 , 不收取工服費用;
(2)離職不滿兩個月的 , 服裝費用全額扣除;
(2)工作不滿12個月的 , 按剩余服務時間扣除服裝標準成本(如8個月后扣除服裝標準成本的40%等);
(3)員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辭退的 , 支付70%的服裝折舊費 , 工作服歸個人所有(違反公司制度被辭退的除外);
(4)試用期內因個人原因離職的員工 , 按照服裝價值全額支付工資 。如果員工因內部調整或受感化者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辭退 , 將從其工資中扣除80%的服裝折舊 , 工作服歸個人所有 。
動詞 (verb的縮寫)懲罰
(1)未按規定穿工作服的員工 , 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罰30元/次;
(2)員工穿工作服和gfd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
不及物動詞補充條款
(1)本辦法解釋權歸總工辦有限公司董事所有..
(二)本辦法與公司相關規定相抵觸的 , 以公司規定為準 。
(三)本辦法自2020年4月1日起實施 。
【企業工作服管理規定 工裝管理】綜合辦公室主任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系統解釋:
工作服費用的收取:
員工離職不滿三個月的 , 服裝費用全額扣除;
工作不滿12個月的 , 按照其剩余使用年限扣除服裝標準成本(如8個月后扣除服裝標準成本的40%等);
該扣除標準基于12:
超過2個月不滿3個月的 , 扣除100%工裝費用;
4個月后離職 , 扣除80%工裝費用;
如果超過6個月 , 將扣除60%的工裝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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