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理制度(企業物資管理制度)( 四 )


第六條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物品,應指定專人保管,并設置明顯標志 。
第七條建立健全倉儲人員登記制度 。所有入庫人員必須得到庫管員的同意,登記后才能在庫管員的陪同下進入倉庫 。進入倉庫的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在倉庫內吸煙 。
第八條庫管員應嚴格執行安全規定,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期檢查和維修防雷、消防設備和器材,確保倉庫和物資財產安全 。
第九條庫管員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財務負責人監督交接并簽字 。交朋友的手續辦完之后才能離開工作單位 。
第十條因未按本規定辦理材料所有人手續和交付手續,造成材料短缺、規格不合格或質量問題、賬實不符的,由庫管員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制造部門負領導責任 。
七、廢舊物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廢舊物資管理,節約成本,保護環境,制定本管理辦法 。
第二條廢舊物資是指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廢舊物資鑒定小組批準報廢的物資,以及無修復價值、不能在生產中繼續使用的物資 。
第二章報廢材料的鑒定
第三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廢舊物資由制造部統一管理,設備材料的報廢由公司廢舊物資鑒定小組統一管理 。
第四條公司主管領導、設備動力部、制造部、技術質量部和安全環保機構人員共同組織廢舊物資的鑒定工作 。
第三章廢棄物的回收利用
第五條制造部和生產車間負責廢舊物資的回收,制造部填寫廢舊物資清單并退回倉庫 。
第六條回收的廢舊物資應當登記造冊,由倉管員保管,集中存放和管理 。
第四章廢舊設備的維護
第七條廢舊設備的修理和維護由設備動力部和制造部根據生產情況共同編制,納入年初設備材料修理計劃 。
第八條有資質的單位修復大量廢舊設備,根據公司“三大一會”的決定和招投標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起草合同,相關部門會簽,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
第九條廢舊設備修復完成后,設備動力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建立廢舊設備修復檔案 。設備動力部列出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使用 。
第十,國家明令控制的廢舊設備,經過修復后,必須經過有資質的國家部門檢測,符合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
第五章廢棄物的處理
第十一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廢棄物,由制造部根據實際情況上報,經總經理批準后及時處理 。廢舊設備的外部處置,由設備動力事業部填寫《廢舊物資處置申請表》,與制造部、財務部共同審核 。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設備動力事業部和財務部共同辦理 。
第十二條處置廢舊物資的收益,由當事人直接送交財政部門核算 。
【物品管理制度(企業物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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