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滿足”被誤讀的教育邏輯

那個所謂“忍得住的孩子有更多糖吃”的試驗一度在網絡上被大量轉發 , 很多父母因此得出結論:要想將來更成功 , 現在就要訓練孩子控制欲望 。 由此延伸出許多討論:小嬰兒哭泣的時候要不要馬上抱?孩子要一個玩具要不要馬上買?當孩子提出一個要求 , 如果你有能力滿足 , 那么要不要馬上滿足?
某位知名女編劇在微博上講了自己拒絕給兒子買樂高的故事 , 理由是“等你工作了掙錢自己買” 。 這條微博引發了持久的激烈辯論 , 在上千條評論里 , 有人問:“等他工作以后 , 即便有100套樂高 , 但還會有如今玩玩具的快樂嗎?”


“延遲滿足”被誤讀的教育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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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么那么擔心孩子“被寵壞”?為什么會對滿足孩子的欲望有深深的恐懼?為什么會對各種暗示“將來會成功”的訓練法趨之若鶩?
或者 , 換用李巖老師在文中的提問:
為什么對“延遲滿足實驗”的誤讀會廣受歡迎?是不是因為它悄悄滿足了父母們內心的控制欲?
你的答案是什么?
【“延遲滿足”被誤讀的教育邏輯】孩子想要一個玩具 , 要不要馬上給他買?不少人認為“不要馬上滿足孩子”、“要讓孩子學會等待” , 目的是培養孩子控制內心欲望的能力 。 這種觀點背后還有一個時髦的心理學理論依據——延遲滿足 。
然而 , 我們誤解了“延遲滿足理論” 。
延遲滿足的理論起源
1968年 , 心理學家沃爾特·米歇爾(Walter Mischel)在位于美國斯坦福大學的比英幼兒園主持了著名的“棉花糖實驗” 。 在32名成功參與了實驗的孩子中 , 最小的3歲6個月 , 最大的5歲8個月 。 實驗開始時 , 每個孩子面前都擺著一塊棉花糖 。 孩子們被告知 , 他們可以馬上吃掉這塊棉花糖 , 但是假如能等待一會兒(15分鐘)再吃 , 那么就能得到第二塊棉花糖 。 結果 , 有些孩子馬上把糖吃掉了 , 有些等了一會兒也吃掉了 , 有些等待了足夠長的時間 , 得到了第二塊棉花糖 。 在那之后 , 先后有600多名孩子參與了這項實驗 。
這項實驗最初的目的 , 只是研究孩子在什么年齡會發展出某種自控能力 。 然而 , 18年之后 , 在1988年的跟蹤調查卻獲得了意外的發現:當年“能夠等待更長時間”的孩子 , 也就是說當年“自我延遲滿足”能力強的孩子 , 在青春期的表現更出色 。 1990年第二次跟蹤的結果提供了更客觀的依據:延遲滿足能力強的孩子 , SAT(美國高考)的成績更優秀 。 2011年 , 當初參加實驗的孩子已經步入中年 , 他們接受了最新的大腦成像檢查 , 結果發現早年延遲滿足能力強的人 , 大腦前額葉相對更為發達和活躍 , 而這個區域負責著人類最高級的思考活動 。
于是人們興奮不已 , 似乎找到了成功教育孩子的法寶 , 以至于在解釋和傳播的過程中斷章取義 , 甚至添油加醋 。
誤解一:對定義的誤解
實驗從一開始 , 就明確定義了“延遲滿足能力”的含義:為了獲得將來的更大利益 , 而自己主動延遲或放棄眼前較小的利益 。 也就是說——
哪個利益更大 , 是孩子自己做出的判斷;是否延遲滿足 , 也是孩子自己做出的決定 。 而在我們身邊大量發生的所謂延遲滿足 , 都是基于父母的判斷和父母的決定 。
誤解二:對邏輯的誤解
實驗者的邏輯原本是:如果孩子在4、5歲時發展出一定的延遲滿足能力 , 那么他在長大以后取得成就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 但是并沒有提到“如何讓孩子在4、5歲時發展出延遲滿足能力”的問題 , 更沒有建議“為了這個能力 , 父母要從小對孩子進行延遲滿足的訓練” 。
為了更好地了解延遲滿足能力 , 研究者進行了大量的延伸探索 , 而這些后續的研究結果 , 卻被倡導所謂“延遲滿足訓練”的人“有意無意”地忽略了:
延伸研究1:年齡的影響:5歲是分界 。
米歇爾的研究小組在1992年的報告中明確指出 , 5歲似乎是一條重要的分界線:4歲以下的孩子大多不具備延遲滿足的能力 , 而5歲以上的孩子就明顯出現了早期萌芽 。 在針對更多孩子的研究中 , 發現大多數孩子在8-13歲的時期 , 都可以發展出一定的延遲滿足能力 。 這一結論與最新的神經發育研究的結果相吻合 。
延伸研究2:誰是控制者:主動延遲和被動延遲差異很大 。
1976年 , 米勒和蕾切爾(Miller,Dale T.; Karniol, Rachel)小組發表論文指出:當孩子覺得“自己在掌控著延遲的過程”(即他可以隨時停止延遲) , 那么他主動延遲的時間會更長;相反 , 如果孩子發現“外人在控制延遲”(即自己是被動的) , 那么他的延遲時間會大幅縮短 。 最新的神經科學研究對此的解釋是:被動感 , 會激活憤怒情緒系統(先天的本能情緒之一) , 進而干擾了自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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