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勛:聰明的父母不會讓孩子“東施效顰”

孩子是什么個性本身并不給孩子帶來痛苦,帶來痛苦的是父母對不同性格賦予的觀念 。 快五歲的孩子正是開始學習判斷、識別環境和自我行為的年齡,從發展的眼光看,孩子喜歡看父母或大人的臉色,聽從父母做決定是天經地義的 。 很多父母的煩惱來自于把自己對個性的評價投注到跟孩子的關系中,在孩子身上尋找那些自己不接受的東西,擔心孩子會有自己不喜歡的某些個性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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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是這樣,越擔心的事情越可能成為現實,因為擔心本身可能存在一種心理驅動力,并緩慢地變成真實 。 其實,正是這位母親過度的關注,并試圖糾正孩子的行為強化了孩子類似的心理特征,孩子在一種標簽下生活,就會用自我求證的方式發展出糟糕的個性來 。
成人關注孩子的眼睛,就像在黑屋子里用一支微弱的蠟燭去照,只能看見被我們的關注所照亮的東西,這些東西并不是孩子的全部 。 相反,由于這樣的照亮會讓孩子對自己的感覺被修正、歪曲,他會被自己為父母照亮的部分所制約,變得不自由起來 。 本來性格應該隨著成長而變化流動,被關照著就會不自由了,固化了,結果孩子就被這樣“建構”了 。 其實,我們轉個角度,用關注去照亮另一面,孩子很快就會忘掉他是這樣的,而變得那樣,變得對孩子的成長更有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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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希望孩子自己決定,可以換一種方式來強化孩子,經??洫労⒆酉矚g作決定,并且孩子一旦作決定,總是很快地接受和贊同,并分享快樂,慢慢地,孩子就會喜歡作決定了 。 這里有兩個原則:
(1)不要評論孩子所作決定的好壞,先夸獎他作決定的行為;
(2)孩子的決定可能錯誤時,母親不要馬上糾正,要等一等,問問孩子還有別的方法嗎 。
有時候也可以讓孩子體驗失敗,提高他對決定的判斷力,鼓勵他作新的更好的決定 。 母親可能會說,“孩子從不作決定我怎么可以表揚他呢?”不,孩子說“媽媽喜歡我就喜歡”就是在作決定,這是一個“狡猾”的決定,是不用承擔責任、不會遭致批評的決定 。 對這位母親來說,如果你覺得孩子沒有作決定,可能是你被孩子蒙騙了 。 小孩子無處不在作決定,只是你不覺得那是決定而已 。
我個人認為更深的問題是人的觀念,由于我們的文化認同某些性格特征,父母就期望自己的孩子養成那樣的個性 。 個性的形成有很多的理論,如果選擇基因性格論,而不選擇社會性格論,那么在自然狀態下一棵梨樹很難結出蘋果來 。 當然,我們會想到嫁接,嫁接雖然可以結出與蘋果類似的東西,但也不叫蘋果,而是蘋果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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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孩子的心理、性格是否發展健康,并不在于是什么樣,而在于對自己個性的接納程度,接納程度決定著孩子對自己的滿意度 。 從你的行為看,不管動機是多么的想對孩子好,行為的結果是制造孩子對自己的不接納、不喜歡 。 孩子由此產生的自我沖突有可能在他整個一生都余恨綿綿,有時還伴隨一種深層的自我缺陷感 。
其實很多孩子對社會的不適應是文化造成的,我們過于強調一種文化觀念,而忽視我們需要與更多的文化觀念并存 。 心理學看來,在一個社會人群中,需要不同個性的人有機構成一個整體,即使牽制也是互補 。 如果大家個性都高度一致,社會不僅單調而且瘋狂 。 看看“文化大革命”,德國二戰前的社會,就可以理解 。 我們的社會需要不同性格的人,正如機器上需要不同的零件,每種性格對社會都是重要的 。 遺憾的是,我們的主流社會是否對每種個性都有積極的認同?是否提供了適合不同個性的孩子生長的社會環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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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社會不能理性對待不同個性的時候,父母為孩子擔心,想讓孩子東施效顰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 。 不過,聰明的父母知道不喜歡孩子的天賦個性,等于逆水行船,喜歡孩子的天賦個性是順水推舟 。 接受并喜歡孩子的個性可以幫助孩子完成自我認同并積極上進,最終比主流文化認同的完美個性者更杰出與成功 。
我們看到,沒有哪個高智商、高度成功者、統治者是特別外向、開朗、熱情的;相反,主導社會生活、文化、政治的那一群人大多都是內斂、沉穩、復雜的 。 我們要正確解讀主流文化對孩子個性與行為的要求,讓孩子在集體生活中學習適用的行為與言語的交往技術,而不是片面的期望孩子改變自己的性格 。 父母積極認同孩子的個性,同時又幫助孩子學習生活中的社交技能,這樣的教育可以讓孩子避免陷入對自己的否定,他的內心會協調、平和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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