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四 )


五、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 , 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 , 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4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 對社會和公眾負責 , 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 保證食品安全 , 理解社會監督 , 承擔社會職責 。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 , 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 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 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 , 落實職責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 , 用心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 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 , 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 , 備查 。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 , 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 , 實行層層監管 , 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 , 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 , 發現問題 , 及時告知改善 , 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 , 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 , 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 , 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 , 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 , 做好檢查記錄 。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 , 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 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 , 主動公示誠信建設 , 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5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
(二)對購入的食品 , 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
(三)購入食品時 , 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 , 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 , 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 , 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
食品安全查驗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 ,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 。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 , 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 , 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 , 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 , 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 , 應當立即停止銷售 , 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 , 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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