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總結 房地產稅種( 二 )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適用稅率(市區7%;5%在城鎮;其他1%)
2.額外教育費:3%增值稅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適用稅率(本省規定的稅率)
4.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的稅率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地產稅、城市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
三.土地增值稅
自然人出售的房屋除外 。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
四.印花稅
自然人出售的房屋除外 。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
動詞 (verb的縮寫)個人所得稅
1.能夠提供房屋原值或者稅務機關能夠核實房屋原值的 , 計稅價值將扣除房屋原值與轉讓房屋過程中繳納的稅款及相關合理費用差額的20%;
2.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原值證明 , 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 , 按核定的稅額計征 。按住房收入的1%~3%計算 。應納稅額=房屋轉讓收入核定征收率;山西省規定是1% 。
3.轉讓自用5年以上 , 且是家庭生活唯一用房的 , 免交 。唯一住房是指夫妻雙方在同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只擁有一套住房 。
4.符合下列情形的 , 雙方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給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給予負有直接贍養或者撫養義務的被扶養人或者扶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后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房屋稅收征管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個人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
買方應納稅額
一、契稅
1、個人購買面積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 , 減按1%稅率征收;個人購買的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第二套改善住房 , 減按1%征收;
2.個人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唯一家庭住房 , 減按1.5%的稅率征收;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上家庭第二套改善住房的 , 減按2%征收;
3、第三套及以上 , 按省規定的法定稅率征收 。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
二.印花稅
自然人購買住房免征 。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
說明
出賣人轉讓主城區房屋一套 , 價值(含稅)105萬 , 面積95平方米 。2019年購買時 , 購買價格(含稅)84萬元 , 契稅1.2萬元 , 無其他費用 。買方名下沒有房間 。本次交易應付的稅款如下:
[賣方]
不足兩年繳納增值稅:105 (1+5%) 5% = 5萬 。
城市維護建設稅:57% 50% = 17.5萬 。
附加教育費:53% 50% = 0.75萬 。
當地額外教育:52% 50% = 50萬 。
土地增值稅:免征 。
印花稅:免稅 。
個人所得稅:(105-5-0.175-0.075-0.05-84-1.2)20% = 2.9萬元 。
[買方]
契稅按1.5%的稅率征收(105-5) 1.5% = 15 , 000 。
印花稅: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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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各種稅種的計稅價值如何確定?
1.增值稅:個人出售購買不滿兩年的房屋 , 應按5%的稅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全額”是指以不含稅銷售總價為基礎計算增值稅) 。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2.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不包括增值稅 。取得房屋時已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房產原值 , 計算轉讓收入時可扣除的稅款不包括本次轉讓中已支付的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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