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此愛孩子,他卻不領情!

奶奶說她給二寶換褲子的時候,對著大寶依依說:“你看看你弟弟的褲子這么肥,穿著挺舒服,而你總穿那么緊那么瘦的褲子 。 ”誰知依依說:“因為媽媽愛弟弟唄,給弟弟買肥的褲子 。 ”其實真實情況是,依依只穿緊身的褲子,買了運動褲也不穿,說不喜歡,自此媽媽給依依買的褲子都是緊身的 。
這樣的事情不止發生一次,依依和弟弟在一起玩,弟弟無緣無故就打了媽媽,爸爸看到后,拍了弟弟的屁股一下,也警告弟弟不能隨便打人,然后奶奶問依依:“你爸爸為什么打弟弟?”依依說:“因為爸爸不愛弟弟唄 。 ”如果一般孩子都會說因為弟弟打媽媽了,可是每次遇到這種問題,依依都會把“愛”當作理由,這種行為背后折射了什么?
由于孩子的年齡小,生活經驗較少,心理特征也與成人不同,使得他們的想法在大人看來,常常是不正確的 。 案例中依依在解釋自己或弟弟與父母的互動時,總把“愛”當作唯一的理由,這并不是孩子的想法過于偏激,而是孩子自身認知發展階段的局限性,以及父母為其營造的家庭環境和養成的溝通習慣造成的 。 做父母的不應該總是從成年人的角度出發去理解孩子的想法或行為,而應該了解孩子的認知發展特點,檢視自己平時與孩子相處和溝通的模式,從而引導孩子用正確的方式去理解周圍的人和事 。

我如此愛孩子,他卻不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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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孩子的想法大人要將心比心
孩童受其年齡的限制,思維特征與成年人有很大區別,不同的年齡階段在認知上也各有特點 。 做家長的應當充分了解其認知發展規律,以免誤解了寶貝們表達的意思或由于錯誤的引導造成孩子對事物的認識產生偏差 。
一般來說孩子的生活經驗有限,所以他們只能以極少的經驗去解釋大部分的事情,而且他們常常從獨特事件推測所有事件 。 案例中的依依總是用愛或不愛來解釋爸爸媽媽的行為,一定是由于在過往的生活經驗中,父母在和小寶互動時經常把愛掛在嘴邊,例如懲罰小寶時喜歡說:“你再這么淘氣,爸爸媽媽可不愛你了!”因此孩子會將兩件不相關、恰巧同時發生的事情結合成因果關系,覺得爸爸打弟弟,一定是因為爸爸不愛弟弟了 。
有時候,孩子因為恐懼、嫉妒等心理,又受限于經驗的不足,難免會對事情有錯誤的解釋 。 家長應當學會洞悉孩子語言背后的心理特征,及時消除孩子心中的疑慮,以免造成將來孩子社會認知上的偏差 。 例如依依那么武斷地認為媽媽愛弟弟,爸爸不愛弟弟,是否是因為她在內心深處并沒有完全接納小寶的到來呢?發展心理學家認為,3~6歲的孩子還處在自我中心或無差別知覺的社會認知階段,這個階段的兒童無法了解自己與他人觀點是存在差異的,并且只能通過具體的外部特征—他們的外表是什么樣、他們在做什么、他們有什么等—來判斷他們所認識的人 。 如果依依沒有將小寶作為家庭的一員而接納他、愛護他,那么輕易地表達愛或不愛也就可以理解了,并且受認知發展階段的限制,她也會簡單地認為爸爸媽媽的想法和她是一樣的 。
正確表達愛
天下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家長,但是表達愛的方式也很重要 。 愛不僅僅是一種態度,更是一種能力 。 對孩子來說,父母的愛如同孕育生命的太陽和水一樣重要,尤其是有兩個或多個孩子的家庭,如何平衡對孩子們的愛更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 美國心理學家弗洛姆說:“愛同我們掌握其他藝術一樣,是需要學習才能掌握的 。 ”很多家長可能覺得愛是簡單的,只要發自內心就行 。 然而,實際上可能往往并非如此 。
要給孩子理智的愛 。 有些相對年輕的父母,在對待孩子的關系上,往往缺乏應有的分寸感,對孩子姑息遷就,任其發展 。 依依的媽媽因為依依不愿穿運動褲,就只給孩子買緊身褲穿,也許她認為這是對孩子的愛,殊不知在孩子眼中,這種行為偏偏造就了自己和弟弟的不同,進而理解為媽媽只愛弟弟 。 父母要把愛護和嚴格要求結合起來,區別愛和溺愛的界限 。
蘇聯著名教育家那卡連柯的《父母必讀》一書中有這樣一段話:“理智應當成為家庭教育中常備的節制器;否則,孩子們就要在父母最好的動機下養成了最壞的特點和行為了 。 ”在有兩個或更多孩子的家庭中,溺愛還會產生雙重危害,不但寵壞了被溺愛的孩子,更引起了另一個孩子的嫉妒和怨恨,所以孩子的父母應該克制自己在表達愛時不夠理性的情感,避免無益的縱容 。 不滿意孩子的行為時,換一種表達方式 。 有些父母喜歡用愛作為威脅孩子的理由,長此以往,孩子對愛的理解可能產生偏差 。 如果孩子一犯錯誤就上綱上線到“不愛孩子”,那孩子必然把愛這份深沉而偉大的情感看得無足輕重 。 愛孩子并不是說不能對他們進行處罰 。 不過,對待處罰之類的事情時,態度一定要冷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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