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公關負面處理的幾大方式 公關負面處理有哪些方式?( 二 )


法律公關的新角度
所謂“法律公關” , 是指企業將法律和公關手段有機結合 , 綜合地分析并應對負面新聞的一種新型公關方式 。
通常來說 , 法律公關應具備幾大基本要素:
1. 對危機性質的準確判斷
很多企業之所以在應對突發事件時反應遲緩 , 除了自身不夠重視以外 , 很多時候是因為對事件性質的認識錯誤 , 或總抱有僥幸的心理 , 一心想著輿論會自然的冷卻下去 , 殊不知即使終于冷卻了 , 相應的損失也早已積累到了難以承受的程度 。 而擅長法律思維的公關者 , 更容易迅速的對事件定性 , 發現問題的本質 , 找到對外發聲的最佳“分寸”和“時機” 。
拿海底撈來舉例 , 在公關事件發生后公司的快速反應 , 來自公司對于事件性質的清醒認識 , 從律師出具的發聲文案中 , 我們可以讀到這樣的語句:“媒體報道問題屬實”“主動停業整改”“是公司的管理問題”“主要責任由董事會承擔” , 對于事件的清晰定性 , 會使得企業迅速樹立果斷、敢于擔當的形象 , 占據主動權 , 為接下來的公關應對打下良好基礎 。
2. 對事件后果的全面評估
危機事件往往會導致不同的后果 , 如:法律責任、道德評價、社會輿論、第三方調查(政府、行業協會)等 。 一份應急預案的制訂 , 需要公關部門對事件后果能迅速而全面地進行預判 , 恰如一名律師在訴訟案件中準備相應的訴訟策略和方案 。
3. 對發聲內容的精準審核
一封完整的公開聲明(致歉信) , 通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陳述事實、承認錯誤、彌補損失、提出方案 。 在海底撈事件中 , 于事件當天由律師寫作的兩封“致歉信”就完美的展現了這些元素 , 從而和其他公關事件拉開了差距:
(1) 陳述事實和承認錯誤:致歉信中明白無誤地寫出“媒體披露的問題屬實”“誠摯的歉意” , 絕不扭扭捏捏 , 而是雷厲風行、滴水不漏 , 承認既定事實 , 不給任何人留下話柄 。
(2) 彌補損失:致歉信中寫道“愿意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 , 給消費者吃下一顆定心丸 。
(3) 提出方案:這個元素是公眾判斷一篇公關文案是否“有誠意”、“有干貨”的重點 。 在海底撈的公關文案中 , 用了多于一半的篇幅描繪了整改計劃 , 包括主動停業整頓、主動向政府部分匯報、海外門店整改、引入新技術驅蟲等 , 且每一條方案均附有負責人姓名 , 極大的增強了可信度 。
整篇文案結構完整、邏輯通順 , 措辭嚴謹、態度誠懇 , 且有效的運用律師的法律思維 , 杜絕了各種可能被攻擊到的點 , 有效的避免引發后續法律風險或二次公關危機 , 并且牢牢地把握了事件的主導權 。
4. 對發聲承諾的有效把握
一次成功的公關 , 通常包括“說”和“做”兩方面 。 有時“說”得好聽 , “做”沒有跟上 , 就會導致進一步的公關難題 。 法律公關的介入 , 能有效地評估承諾的法律風險 , 制定真正可執行、有效果的事后處理方案 , 為企業的正確承諾提供一道“保險杠” 。
除應對負面新聞等危機公關事件 , 法律公關還能在其他方面為企業提供多樣化的服務 , 如上海市海華永泰律所合規團隊目前提供的相關服務 , 根據企業的業務和行業特點 , 排查風險源 , 制作風險地圖;制訂危機公關和風險管理方案 , 實現企業各部門之間的有效協同;制訂企業對外發聲規范制度 , 防止“禍從口出”;在企業內部的培訓中 , 法律工作者又能化身實戰講師 , 為企業高管及員工帶來“干貨滿滿”的法律公關專項培訓 。
反思與啟發
事實上 , 法律公關早已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 。 近年來娛樂圈的種種惹人“吃瓜”的事件 , 背后就多有法律工作者的痕跡 , 只是其應對手法有的生硬有的靈活 , 其效果亦有好有差 , 有些方面尚處于摸索階段 。
從企業的角度 , 當下隨著社交媒體的普及和社會問題的多元化 , 公關建議與法律建議之間的界限變得越來越模糊 , 公關人員需要與法律人士相互支持 , 從而更好的推動公關方案的實施 。 與法律顧問的結盟 , 已成為當代公關人員的首要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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