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孩騎ofo被撞身亡,難道家長沒有責任嗎?

2017年3月 , 上海一位11歲的男孩在騎共享單車時被卷入車底身亡 。 7月19日 , 孩子的父母狀告ofo和同肇事 , 索賠878萬元 , 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 。
上海靜安區交警認為 , 11歲的男孩“雙重違法”:
1.騎車發生車禍時未滿12周歲 ,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年滿12周歲才能駕駛自行車 。
2.事發時男童駕駛自行車在道路上逆向行駛 , 疏于觀察路況 , 未確認安全通行 , 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 。
其實 , 小學生利用網絡上流傳的聽聲解鎖秘訣 , 不需手機就能打開ofo;一些視頻也顯示10秒鐘不到孩子們就能破解密碼 。 我們不排除ofo車輛上安裝的機械鎖存在安全隱患 , 更多的難道不是家長的責任嗎?
1. 當孩子破解共享單車后 , 有些家長非但沒有制止 , 還對他們贊不絕口 , 認為是聰明的表現 。 家長缺乏原則 , 錯誤地把投機取巧當成了聰明 , 那孩子們孩子今天可以用漏洞免費騎車 , 明天是否會利用別的漏洞做更出格的事呢?
2. 國家明確規定 , 必須12歲以后才能在路上駕駛自行車 。 家長是不是知道這個規定 , 是不是給孩子灌輸了安全規定?如果未滿12歲騎車練習時 , 該騎什么樣的車 , 孩子能不能騎ofo上路?家長是否要在距離范圍內陪同?這些家長和孩子都了解嗎?
3. 騎自行車有很多行車規則和禮儀 , 家長是否告知孩子 , 孩子是否能在騎車時遵守?比如騎車前要檢查鈴鐺、車剎等 , 騎車時不能單手騎車 , 不能逆向行駛 , 要觀察路況 , 確認安全才能通行等等注意事項 , 家長有沒有教導過孩子呢?

11歲男孩騎ofo被撞身亡,難道家長沒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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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騎自行車的教育 , 我們也參考下美國和德國是怎么做的 。
美國針對兒童有專門的自行車安全守則 。 比如:
1. 兒童的自行車不能太高 , 選擇的標準以兩腳都能觸地為宜 。
2. 孩子的自行車要安裝夜光車輪、反光擋板和一些發光配飾 , 孩子們騎車時要穿反光服 。
3. 孩子騎車時一定要戴頭盔 , 這是美國法律的規定 , 如果孩子騎車沒戴頭盔 , 警察是會盤問的 。
美國兒童自行車安全指南 , 還有很多行車規則和禮儀 , 比如自行車安全距離是多遠 , 遇到行人該怎么辦 , 輪胎、剎車有啥要注意的事項等等 。
德國呢 , 更是嚴謹 。 小學生從三、四年級開始 , 正兒八經的接受自行車教育 。
他們2年要上30堂自行車課 , 還有專門的《自行車教育手冊》 , 老師在課堂上講解 , 學生做課堂練習 , 有書面的作業 , 也有實踐練習...
比如——《戴頭盔的西瓜不易碎》里提到一個8歲小男孩騎車去朋友家玩 , 斜穿馬路時沒有看見送貨小車 , 人車相撞 , 小男孩飛到了空中 , 頭著地時頭盔摔成了兩半 , 而他則幸運地躲過了劫難 , 僅在醫院觀察了一夜就回家了 。
德國的規定是 , 10歲以下的孩子必須在人行道上騎車 , 10歲以上則必須遵守與成人同等的騎車規則 。 他們的自行車上也有三個重要的安全設備:前后輪的剎車、照明設備(其中包括前后車燈、前后反光板、腳踏和車輪上的反光板)和鈴鐺 。 教材上也有一些細節 , 比如怎么視覺盲區時怎么保持人車距離 , 怎么樣禮讓行人 , 怎么樣選擇頭盔等 。
最后 , 當孩子們掌握好書本知識 , 并通過校內練習外出練習后 , 還要路考 , 由交警當監督和評委給孩子們打分 , 過關后才能獲得一份在公共場合騎車的許可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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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男孩騎ofo被撞身亡,難道家長沒有責任嗎?】安全教育真的要嚴謹 , 否則家長的疏忽就是孩子最大的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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