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 企業公章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 。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公章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
企業公章管理制度篇1
因大公司的崗位內控管理較嚴格,現以小公司為例,來分析人員較少的情況下怎樣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開管理 。設想一下,如若是小公司,那么按照以上規定,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發票章均在財務部,如果任意大股東要求財務部員工加蓋,會產生什么樣的效果,抑或是財務部員工內部勾結又會有什么后果 。因此,小公司應該靈活處理,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開管理,需要注意的如下:
1.票據的開具
開具票據需要財務章、法人章以及票據 。因此,財務章應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關鍵管理人員持有,票據第三人管理 。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與法人章 。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關鍵管理人員持有 。
3.公章的效力
是否應該與法人章持有人分開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時,應該分開管理,合同法規定,公章與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一個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時,蓋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為防范法人濫用權利,應該分開管理,并且在合同條款中嚴格規定合同的效力在加蓋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這樣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雙重確認后加蓋 。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務處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為,因此,應視同合同專用章管理 。

4.失職責任
公司重要的事務無非是人,財,物 。在印章的使用時,應慎重考慮是否加蓋印章,是否導致公司的人財物流失 。其中更重要的環節是企業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審批流程,票據的使用流程等,嚴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蓋印鑒的流程,減少公司的權益損失 。
企業公章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所指印章包括中心公章;中心黨委、紀委公章;中心合同專用章;中心領導公務私章、簽字章;中心各部門公章及各部門業務專用章等 。
第二條中心公章是按照國家規定,代表中心的法定名稱,體現中心的權力、憑信和職責,由國家測繪局正式批準刻制的公章 。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啟用與停用
第三條本規定所指印章統一由辦公室根據國家測繪局規定審核,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制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 。

第四條印章刻制、啟用程序:各部門遞交申請;辦公室主任審核,主管領導同意;辦公室憑介紹信到指定刻字社刻制;辦公室簽發印章啟用通知并留印后啟用 。中心領導可根據需要刻制公務私章 。中心臨時機構原則上不得刻制印章 。
第五條辦公室對中心各部門刻制的印章要進行壓印登記 。未經發文和壓印登記的不準啟用 。如擅自啟用造成后果的,中心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
第六條部門更名、撤銷,須及時將印章送交辦公室封存或銷毀 。對字跡已經模糊或缺損的印章要及時向辦公室申請更換 。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條中心公章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中心黨委、紀委公章有人事處負責管理 。中心合同章由業務處負責管理 。中心各部門公章、業務專用章由各部門領導負責管理 。
第八條中心公章必須在中心內部使用,不允許拿到中心以外地方使用;必須帶出使用時,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須兩人同行 。
第九條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印章必須嚴格管理,并派專人(監印人)負責保管、使用,且應將監印人名單報中心辦公室備案 。
第十條監印人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 。各部門的監印人對本部門印章負有直接責任,部門領導負有領導責任 。平時印章隨用隨鎖,下班后及節假日必須妥善保管,確保印章存放和使用安全 。除中心主任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
第十一條印章若遺失須立即向部門領導、辦公室報告,并登報聲明該印章作廢 。
第十二條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各部門用章要予以登記,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見附表) 。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三條使用各類印章都必須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登記的項目包括:用印日期、發往單位、文件標題、印數、用印部門、批辦人、經辦人 。監印人員在用印時要審閱、了解用印內容,核實、清點用印數量 。用印人員蓋章時要規范,蓋出的印章應端正、清晰、美觀,不能歪斜或顛倒 。落款處加蓋的印章應“騎年壓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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