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事規章制度( 六 )


3、教職工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調整工作、降職、低聘;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將其工作關系轉入市人才服務中心;連續2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辭退 。
4、考核結果與評選先進活動、開展獎勵表彰工作緊密結合 。
四、節日獎、年終一次性獎、單位負擔50%補貼、福利等的發放辦法
1、節日獎(教師節、春節)
編內人員:當年確定發放數額÷12×當年實際在崗工作月數
編外人員:按編內人員發放標準的一半計發
2、年終一次性獎(第13月工資)單位負擔50%補貼部分
僅發放財政列資人員,辦法為:當年應發數額÷12×當年實際在崗工作月數
3、福利部分(含端午節、防暑、中秋節、春節等)
⑴端午節、防暑、中秋節福利:從2011年起執行編內、編外人員統一標準,發放之前在崗的享受,不在崗的不享受 。
⑵春節福利:僅發編外人員,按100元標準發放,具體為:100÷12×當年實際在崗工作月數
五、人員聘用制度
1、正式人員聘用按上級有關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
2、編外人員聘用由用人部門依據人員編制缺員情況,以及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需要,嚴格控制使用范圍和人數 。各部門領導原則上不應聘請與自己有親屬關系的人為本部門臨時工 。
聘用程序為:用人部門申請→人事處審核并報請分管領導批準→本人填寫編外人員聘用表→部門領導審核簽字→人事處長審核簽字→分管校長簽字→校長簽字→聘用表交人事處存檔 。
六、進修學習制度
1、自20__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學歷且來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師可申請攻讀碩士研究生;具有碩士學位且來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學歷來校工作滿八年的教師可申請攻讀博士研究生 。
2、進修時間累計半年、回校工作滿兩年或進修時間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滿三年方可再次申請進修 。
3、自20__年7月1日起,教職工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必須嚴格執行報考審批程序,否則學校不予承認 。
4、各教學單位當年報考人數應控制在本部門教師總數10%以內 。
5、行政兼教學人員應回到對應部門申報 。
6、行政編制人員報考,應該選擇假期學習的形式,學習期間每學期可以享受二周學習假,超過學習假學習的停發5個月津貼 。
7、教師報考碩士研究生,20__年7月1日之前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報銷學費三分之二、住宿費450元/年、路費按一學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 。20__年7月1日之后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按以下標準報銷:選擇假期學習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報銷學費50%;選擇半脫產學習且能完成全部教學工作量的報銷學費40%;選擇全脫產學習,1年以內報銷學費30%、1年以上2年以內報銷學費20%、2年以上3年以內報銷學費10% 。學習期間住宿費450元/年、路費按一學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 。
8、教師報考博士研究生,20__年7月1日之前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學費全部報銷、住宿費按450元/年報銷、路費按一學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20__年7月1日以后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按以下標準報銷:選擇假期學習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報銷學費80%;選擇半脫產學習且能完成全部教學工作量的報銷學費50%;選擇全脫產學習,1年以內報銷學費40%、1年以上2年以內報銷學費30%、2年以上3年以內報銷學費20% 。學習期間住宿費450元/年、路費按一學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 。
9、教材費、考試費自理 。
10、編外人員申請攻讀研究生,原則上以全日制統招形式為主,學校不負擔任何費用 。畢業愿回校工作者,按照當年引進人才有關規定辦理 。
11、教師進修考研申報程序
個人提出申請→系(部)簽署意見→教務處意見→人事處意見→分管校長、校長批準→錄取后,憑錄取通知書到人事處辦理相關手續→學校與讀研教師本人簽訂協議
12、報銷讀研費用工作流程
相關報銷單→攜帶碩(博)士學位學歷證書、讀研協議書到人事處審核→報學校領導審批→計財處審批 。
七、退休制度
(一)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干部和工人,不需本人申請或征得本人同意,由學校人事部門按管理權限到月辦理其退休手續 。
(二)學校原則上不辦理提前退休 。
(三)退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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