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事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人事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
企業人事規章制度篇1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標準 。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

(二)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
(五)所執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 。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 。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或機構;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 。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
(三)棄職潛逃者 。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蛞蚱渌鹿蕟适浔WC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3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
五、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人事任(免)令 。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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