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管理制度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二 )


10高層腳手架必須做到五有:有專門設計方案,有設計計算,有施工圖,有安全技術措施,有上級技術領導審批 。照圖施工、照圖檢查、照圖驗收 。誰設計誰交底、誰審批誰負責 。
11施工現場三通一平,須做到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不積水,不亂堆雜物,并掛有明顯的安全標語牌 。
12 《基槽、坑、溝及大孔徑樁、擴底樁的防護》、《腳手架作業防護》、《工具式腳手架作業防護》《井字架、龍門架的使用防護》《洞口、臨邊防護》、《高處防護》、《暫設電氣工程安全防護》、《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操作人員個人防護》、《手持移動電動工具》、《安全網、防護棚搭設》、《電、氣焊安全防護》等,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規定 。
13建筑安全監察員必須持證進行安全監察工作,施工單位應予密切配合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檢查 。
14主管單位在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要求施工單位的法人代表辦好上述要求的證明,施工人員花名冊等,到資產運營部備案審查,并學習《勞務輸入和外地務工人員管理辦法》、《北京開關廠臨時施工隊、臨時工交納安全保證金的規定》、《臨時進廠人員安全教育管理辦法》,簽訂《安全環保責任協議書》 。
15簽訂安全、環境保護責任協議書規定
15.1乙方簽訂施工合同的必備條件:
15.1.1乙方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安全施工許可證,建筑企業等級證書 。
15.1.2施工隊成員屬本市人員應持有身份證 。
15.1.3施工隊成員屬外埠人員應持有身份證,務工證、暫住證 。
15.1.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省、市級特種作業操作證 。
15.1.5進行施工作業的各種機械設備、設施必須安全可靠、附件齊全 。
15.2乙方施工前的準備
15.2.1根據(91)京建施字第125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的通知要求,應在施工區明顯位置設置施工標牌 。
15.2.2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防火、環境保護、遵章守制的教育,并學習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
15.2.3根據甲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按工程總額萬元以下交納貳佰元,壹~伍萬元交納伍佰元、伍萬元~拾萬元交納捌百元、拾萬元以上交納壹仟元安全保證金,由資產運營部收存,并開據收據 。
15.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
15.3.1嚴格執行[91]京建施字第124號《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91]京建施字第126號《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基本標準》的通知 。遵守公司有關管理規定 。
15.3.2進入施工區域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
15.3.3從事2M以上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
15.3.4需用臨時電源應到資產運營部辦理臨時線審批手續 。從事電汽焊作業、電工作業、手持電動工具作業的人員必須穿絕緣防護鞋及必要的防護用品 。
15.3.5在施工區周圍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網、圍檔,土堆、料堆要有遮蓋 。
15.3.6施工過程中,應保持場地清潔,物料碼放有序、周圍應經常灑水、防止揚塵 。
15.3.7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必須隨時清運,堆放最長不得超過一周,運輸時應用苫布蓋嚴 。
15.3.8施工完畢,必須做到場清地清,裝運建筑物料及清運垃圾的汽車應合格,各部件無漏油現象 。
15.3.9不得在公司區域內熔化瀝青、焚燒樹葉、垃圾等 。
15.3.10各類建筑機械設備不得流灑油類物品 。
15.3.11不得向排水口傾倒廢油、殘漆等 。
15.3.12白天施工產生的噪音不得超過70分貝 。
15.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
15.4.1乙方法人代表對全體施工人員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 。在施工期間凡發生的人員傷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火災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
15.4.1.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
15.4.1.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
15.4.1.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
15.4.1.4在施工過程中給其它人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
15.4.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人員傷害,設備設施損壞,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
15.4.3因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上交排污費或罰款,其造成的甲方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
15.4.4對甲方下達的隱患通知單,應立即整改,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
15.4.5乙方進行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環保管理,執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
15.4.6乙方主管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環保員應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環保檢查,杜絕違章,消防隱患,防止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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