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產品管理辦法,強制認證產品管理辦法?

大家好,關于強制性產品管理辦法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來為大家分享一下關于強制認證產品管理辦法的相關知識,文章篇幅可能較長,還望大家耐心閱讀,希望本篇文章對各位有所幫助!
1什么事3C認證3C認證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簡稱 。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
(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 。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
(三)根據中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原來兩種制度覆蓋的產品有138種,此次公布的《目錄》刪去了原來列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醫用超聲診斷和治療設備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實際列入《目錄》的強制性認證產品共有132種 。
(四)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一的標志 。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可簡稱為“3C”標志 。中國強制認證標志實施以后,將取代原實行的“長城”標志和“CCIB”標志 。
(五)國家統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準 。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并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
(六)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實施,有關認證機構正式開始受理申請 。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廢止 。
2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規范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的管理,合理利用社會資源,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是指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和從事與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的檢查機構和檢測實驗室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的指定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實行指定制度 。第五條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負責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指定制度的建立、實施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應當符合條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能力,經國家認監委指定后,方可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和從事與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 。第七條 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的指定工作遵循資源合理利用和實際需要、公平競爭、公開公正和便利、有效的原則 。第八條 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或者其中二者為同一法人時,其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的資格應當分別指定 。第二章 指定條件第九條 申請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照條例規定設立,具有相應領域2年以上認證經歷或者頒發相關產品認證證書20份以上;
(二)取得國家確定的認可機構的認可;
(三)在申請前6個月內無不良記錄;
(四)本機構的法人性質、產權構成和組織結構等能夠保證其強制性認證活動的客觀公正;
(五)具備能夠公正、獨立和有效地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技術與管理能力;
(六)具備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所需要并且可以獨立調配使用的檢測、檢查資源,擁有與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符合條例規定的認證人員和穩定的財力資源 。第十條 申請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查活動的檢查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能力,并經依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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