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措施 12月28日零時巴中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附措施 12月28日零時巴中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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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預警提示要求,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會商研判,12月28日起,我市氣象條件將進一步呈惡化趨勢,部分區域有重度污染風險,按照《巴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巴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修改單》規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1年12月28日0:00起,全市同步啟動橙色預警和二級應急響應 。請各縣(區)和市級相關部門按職責迅速啟動II級應急響應,及時研究落實相關措施,堅決確保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落實到位 。
巴中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管控措施:
【附措施 12月28日零時巴中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1. 各工業企業應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要求,通過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 。商砼企業應全部停工 。
2. 各建筑工地全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
3.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 。
4. 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
5. 城市主城區禁止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木炭燒烤,禁止在指定地點外一切熏制臘制品行為,禁止違規銷售、使用散煤 。
6. 增加清掃保潔作業頻次,加強對城市主城區主要道路沖洗除塵 。
7. 城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
8.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含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鋪路機、壓路機、叉車等);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
9. 禁止柴油貨車、三輪車、拖拉機及臟車入城 。水泥、建材、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港口碼頭,實行應急運輸響應,原則上不允許重型柴油貨車進出廠區(新能源汽車、達到國Ⅴ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倡導綠色出行 。
10. 建議兒童、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減少戶外運動,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
11.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發布或散布未經核定或沒有依據的信息和傳言 。
若違反以上應急管控措施,將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有關規定從嚴查處 。各政府職能部門要及時落實管控措施,否則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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