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減刑制度都有哪些規定


關于無期徒刑的減刑制度的規定是: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
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
【無期減刑制度都有哪些規定】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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