嬸的拼音 甚的拼音( 三 )


(17)你丈夫的確未死,小娘子他日夫婦相逢有日 。(《沈小霞相會出師表》)
(18)聽說耆中丞寫信到長沙,請憩亭招募士兵幾千,到長江增援,不知道的確不的確?(《曾國藩家書》)
另有一雙音詞{的證}(確鑿的證據),唐以前或已產生,一直沿用至今:
(19)李善注“蕭曹絳灌之屬”:“…又引《外戚竇皇后傳》實書絳侯灌將軍,為絳灌二人的證 。(《文選·劉子駿移書讓太常博士》)
2.3記錄副詞{的4},表示“確實”
表“確實”的副詞是由表示“明確地,確切地”的形容詞{的3}虛化而來,常用在動詞前作狀語,用例如:
(20)逸少學鐘的可知,近有二十許首,此外字細畫短,多是鐘法 。(《全梁文》)
(21)今既六遍造,六遍皆摧裂,的應不稱大圣之心 。(《入唐求法》)
(22)待知的死不疑,追奪亦應未晚 。(《敦煌文獻·唐安西判集殘卷》)
(23)的非仁明之用心也,若長懷此志,果為后悔 。(《大金吊伐錄》)
副詞{的4}經常性地置于謂語前作狀語也多見于宋元之前,如例(20)至(23),義為“明確地,確切地”,宋元之后用例逐漸減少,但仍零星可見,如:
(24)彼桀驁者遂欲以招撫狃我,謂我于招撫之外,的無別智略可為彼制,不亦謬乎?。ɡ钯?《〈西征奏議〉后語》)
(25)余聞岳州更有公墓,但未知的在何許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二)
2.4記錄詞項{的5}或成語中的語素,表示“靶心”
馬匹的白色額頭處在馬首的中心位置,是顏色和位置最鮮明的部位,射箭打靶的靶心也常用鮮明色彩標志,因而靶上目標鮮明部分也稱“的”,表明該義項是由本義直接引申而得 。該詞項用例的時代較早,在《詩經》中已見,在宋元以前是{的}的常用義,傳世、出土文獻用例都有大量用例,如:
(26)發彼有的,以祈爾爵 。(《詩經·小雅·彼之初筳》)
(27)發彼有的,雅容其閑 。(東漢《潘乾墓碑》)
(28)《漢書》:“欠道同的”,顏師古注:“的,謂所射之準臬也 。”
(29)《文選?曹植〈白馬篇〉》:“控弦破左的,右發摧月支 ?!崩钌谱ⅲ骸暗?,射質也 ?!?br /> (30)破的由來事,先鋒孰敢爭 。(杜甫《敬贈鄭諫議十韻》)
(31)寶馬嘶羣行雜錦,紅旗懸的射穿楊 。(徐渭《奉侍少保公宴集龍游之翠光巖》)
以上各例中“的”均用為單音節名詞,義為靶心,或代指整個靶子 。清代以后直到當今,“靶心”義項保留在 “一語中的”、“無的放矢”、“眾矢之的”等少數幾個固定語詞中,如:
(32)幸而歐洲各國互相猜忌,莫敢先發以樹眾矢之的 。(《清經世文三編》)

2.5記錄詞項{的6},表示“目的、標準”
該義項是由{的5}引申而來,具體的靶子、靶心抽象化為“目的、標準” 。各時代用例如:
(33)人主之聽言也,不以功用為的,則說者多棘刺、白馬之說 。(《韓非子·外儲說上》)
(34)觀色以窺心,皆有因緣以準的之 。(《論衡·知實》)
(35)方當追蹤上古,準的來今,享萬鐘之殊榮,盡色養之深原 。(北魏《元勰妃李媛華墓志》)
(36)行為師范,則天下挹其清徽;言為準的,則海內稱其博識 。(《唐代墓志匯編續集》)
例(33)中用單音節名詞來表示“目的、標準”之義,較為少見,大部分情況都是與“準”、“指”等名詞連用 。
2.6記錄詞項{的7},表示“要點、大義”
該義項是由{的5}引申而來,“靶心”是射箭的目標,因此引申出{的6},然而也是二維平面上靶子的中心,因而引申出義為“要點、大義”的{的7},用例如:
(37)享五帝于明堂,則泛配文武,泛之為言無的之辭,其禮既盛,故祖宗并配 。(《全梁文》)
(38)師遂囑曰,吾在云巖先師處,親印寶鏡三昧,事窮的要,今付于汝 。(《筠州洞山悟本禪師語錄》)
(39)孰知其指的 。(李白《草創大還贈柳官迪》)
(40)其指示心法,廣大分曉,如云廓天布 。而后之學者,失其旨的 。(《禪林僧寶傳》)
例(37)中“的”作為單音節名詞使用,其余例子則與“指”、“旨”連用,以進一步明確其“要點”之義 。
2.7記錄詞項{的8},表示“女子面部的裝飾”
《釋名·釋首飾》:“以丹注面為的,的,灼也,此本天子諸侯之群妾以次進御,其有月事者止而不御,重以口說,故注此丹于面,的然為飾,女史見之,則不書名于其第錄也 ?!泵娌康倪@種特別的裝飾具有“的然可識”(即鮮明)的特征,故用“的”或“的子”來命名它 。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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