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計算方法 北京市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殘保金計算方法 北京市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近日,有些地區,已經開始申報繳納2020年度的殘保金了,那么我們一起來看看北京地區關于殘保金的最新政策以及會計處理 。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國家為促進殘疾人就業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 。根據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京財稅〔2019〕1333號)、《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京發改〔2020〕1082號)等文件規定,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工)單位,均應按照不少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 。其中:
①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1.5%比例的,按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②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按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
01殘保金計算方法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
2021年繳納2020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22年繳納2021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公式如下:
2021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雇用殘疾人比例不低于1%) =(2020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20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2020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0%(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按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標準計算殘保金 。)
2021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雇用殘疾人比例低于1%) =(2020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20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2020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90%(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按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標準計算殘保金 。)
2022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雇用殘疾人比例不低于1%) =(2021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21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2021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0%(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按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標準計算殘保金 。)
2022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雇用殘疾人比例低于1%) =(2021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21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2021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90%(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按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標準計算殘保金 。)
小編為了方便大家記憶,特將2021、2022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匯總表整理如下:

殘保金計算方法 北京市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文章插圖
注: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按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標準計算殘保金 。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結果須為整數 。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
注:
①年平均用工人數=季節性用工人數*(用工月數/12) 。
②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季節性用工,而是新舊人員入離職頻繁、流動性較大,筆者認為可以參考之前的做法,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即每月人數總和/12) 。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 。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
02殘保金減免緩繳政策
依據京發改〔2020〕1082號規定,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下列情況可減免殘保金:
一、用人單位按不低于1.5%比例雇用殘疾人,免交當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雇用1級或2級殘疾人可按2倍殘疾人數計算,雇用的殘疾人戶籍不限省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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