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計算方法 北京市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二 )


二、在職職工總數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符合免征規定的用人單位可在網上申報時自行減免 。
三、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可以在次年的申報繳納期內申請減免或者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應當先行向地稅登記地所在地區的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區財政部門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用人單位持相關批復文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繳費申請表》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或緩繳手續 。
03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的審核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北京市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稅務登記地所在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審核2020年度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審核時間為2021年8月1日至9月15日,未在規定時限申報審核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
申報單位:已安排持有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以下簡稱《軍殘證》)(1至8級)殘疾人員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工)單位) 。
申報時間:2021年8月1日至9月15日,周一至周五
申報內容:2020年度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申報方式:網上辦理、現場辦理、郵寄辦理
(一)網上申報的條件(全程網辦不提供材料)
⑴上年度已申報錄入系統的且在本單位申報個人所得稅;
⑵支付殘疾人月工資高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
使用“北京市網上稅務局”CA證書,登陸北京市殘聯網站“北京市用人(工)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及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網上申報系統
http://wangshen.bdpf.org.cn/intbdpfcbj/page/login/login.html”進行申報 。無CA證書的用人(工)單位,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證件,到稅務登記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獲取密碼后進行登錄 。
用人(工)單位網上申報完成3個工作日后,查看系統審核結果,無異議點擊“接受”并打印《北京市用人(工)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 。
(二)網上未通過或需提供特殊材料的,可進行現場申報
以下情況需現場申報: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首次申報的;
(2)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單位不一致的;
(3)非本市戶籍在本單位首次申報的;
(4)非本市戶籍的持《軍殘證》(1-8級)的;
(5)勞務派遣方式申報在用人(工)單位的 。
(三)現場申報應提交以下材料:
用人單位現場辦理申報時,應提交下列材料(復印件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⑴《北京市用人(工)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
⑵二代《殘疾證》、《軍殘證》(1-8級)復印件;
⑶與殘疾人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續簽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或變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原件(且在有效期內),機關、事業單位首次申報的在編人員,須提供人事主管部門相關證明;
⑷提供工資證明原件:財務記賬憑證賬冊及憑證內工資明細復印件或銀行發放工資明細清單(含有單位名稱、個人姓名、發放月份、銀行蓋章);
⑸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的單位,應提供上下級隸屬關系證明;
⑹勞務派遣的提交《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派遣單位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務合同》、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勞務派遣殘疾人就業認定協議》,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
⑺殘疾人員工非本市戶籍,提供下列材料:
①二代《殘疾證》、《軍殘證》(1至8級)原件;
②2020年度該殘疾人《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
(四)通過郵寄方式辦理并聯系登記 。
郵寄材料參見現場申報材料并內附:《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承諾書》,所提供的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郵寄時注明單位名稱、聯系人、手機號 。審核結果進行反饋 。
認定條件:
用人(工)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計入本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一)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勞動年齡內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安排在本單位就業的;
(二)依法支付殘疾人工資,系統顯示月支付工資不符合規定的不予認定 。
如:加班、加點工資、生活困難補助、計劃生育補貼、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補貼等,以及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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