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個人總結 養老保險工作個人總結

總結是對自身社會實踐進行回顧的產物 , 它以自身工作實踐為材料 , 采用的是第一人稱寫法 , 其中的成績、做法、經驗、教訓等 , 都有自指性的特征 。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養老保險工作個人總結 , 供大家參考 。
養老保險工作個人總結1
20__年我縣的農村養老保險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在上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的正確指導下 , 認真貫徹農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和省政府浙政發〔20__〕27號、〔20__〕26號文件精神及省五部門指導意見的要求 , 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利益 , 扎實開展農村養老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F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為深化完善我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完善被片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__〕33號)和《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溫政發〔20__〕63號)文件精神 , 在國土、社保、羅陽、雅陽等單位調查研究基礎上 , 于20__年10月出臺了《泰順縣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完善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政策的通知》 , 并于20__年12月開始申報實施 , 進一步推進了我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 。20__年 , 我縣共有被征地項目17個 , 涉及11個鄉鎮14個行政村 , 應當落實即征即保對象225人 。到20__年12月底 , 共落實應保對象155人 。
二、存在的問題
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一直是縣領導十分重視和關注的問題 , 但由于試點工作在開展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實際問題 , 因此 , 我縣20__年之前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 。主要原因在于:
1、被征地農民參保意識不強

由于被征地村人均被征耕地省 , 土地安置費基本已被農民領去 , 個人部分無法繳納 , 而且大部分被征地農民認為參不參保無所謂 。
2、資金難以籌措
根據前些年我縣耕地征用補償情況分析 , 個人安置費部分無法抵足個人繳費部分 , 資金缺口較大 。而集體承擔部分的資金 , 因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的返回金為全體村民所共有 , 主要用于補足村集體土地補償費 。用集體所有的資金為部分村民繳納保險費 , 大多數村民在思想上不能認同 , 集體出資部分籌集也會遇到較大的難度 。除此之外 , 縣政府需要承擔的資金也較大 , 一步很難到位 。
3、參保對象難以界定 。根據泰順的實際情況 , 由于二輪土地承包不到位 , 即使被征地農民在土地被征用之后 , 也還存在著“征地而不失地”的現象 。有的村還在征地之后 , 把征地費平均分給了村民 , 同時對被征的土地進行進行了適當的調整 。導致參保對象一時難以確定 。
三、20__年工作思路
20__年 , 我縣將按照“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要求 , 進一步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 確保20__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做到即征即保 。同時 , 要根據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 , 按照個人養老儲蓄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適當補貼的原則 , 進一步研究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 努力推進社會保險全民化 。
養老保險工作個人總結2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推行十多年來 , 在實踐上取得了豐富的經驗 , 在理論上也積累了大量的文獻資料 。對這些文獻研究的焦點問題 , 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問題、實踐中的區域差異、今后發展的對策和建議等進行整理和總結 , 并分析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 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今后的發展能起到一定的啟示和借鑒作用 。

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 它關系到占總人口約70%的人民目前或將來的生活質量 , 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是其中的關鍵內容之一 。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涌而來 , 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 。為了尋找合適的解決途徑 , 我國政府從80年代中期開始 , 探索性地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到目前為止 ,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有10多年的歷史 。這段歷史可以大體劃分為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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