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龍族的介紹 獨龍族的風俗習慣( 二 )


1907至1908年 , 清王朝派麗江府阿墩子(今德欽縣)彈壓委員兼管怒俅兩江事宜的夏瑚(湖南人)巡視怒江、獨龍江一帶 , 他帶領隨員、向導、背夫共100多人從菖莆桶出發 , 翻越高黎貢山前往獨龍江 , 并沿路向邊境村寨散發鹽、布、針線等日用品 , 委派各地頭人擔任“伙頭”、“甲頭”等職 , 頒發“頭人”執照 , 下令停止當地民眾對土司、喇嘛及蓄奴主的一切貢賦 , 嚴禁土司擄掠邊民為奴 。 他還任命袁裕才、和定安為“怒俅總管” , 取代了葉枝土千總和喇嘛寺對獨龍江地區的統治 。 這位歷史上以政府官員的身份進入此地的第一人 , 還將所到之處的風土人情寫成《怒俅邊隘詳情》 , 敘行程、記風土 , 詳細記載了獨龍族的居住環境、生產及生活狀況 , 并在第三部分中向清政府提出了加強邊務、開發邊疆的“十條建議” 。
辛亥革命后 , 獨龍江劃歸菖莆桶殖邊公署統轄 , 1918年改為菖莆桶行政委員會公署 。 1933年又改為貢山設治局 , 并先后設立了公安局和區公所 。 民國時期政局混亂 , 獨龍族人民受西藏察瓦龍土司和國民黨的雙重統治 。 國民政府為了加強對該地區的有效控制 , 在獨龍江推行了保甲制 , 共設4保 , 以每一行政村為1保 , 每一自然村為1甲 , 并任命當地族長為保、甲長 , 三年一換 , 除管理村社日常事務外 , 負責為國民政府征納稅收 。
1907年在怒江發生的“白哈羅教案” , 是當地藏族、傈僳族、怒族和獨龍族人民對法帝國主義進行的反抗斗爭 。 1913年 , 英國派遣武裝人員一行10多人以“勘測隊”之名 , 在英軍上尉布里查的帶領下從緬甸侵入獨龍江 , 激起了獨龍族人民的義憤 , 立即組織起來進行了堅決的反抗 , 他們斷絕了敵人糧源 , 并埋伏在“勘測隊”的必經之地——吉色魯溜索附近 , 當布里查爬上溜索滑到江心時 , 被獨龍族獵手的毒箭射中墜死江中 , 其余侵略者則被嚇得從原路倉皇逃出了國境 , 徹底粉碎了這支英國侵略軍企圖通過獨龍江進犯西藏的陰謀 。
正是由于歷代反動統治的壓迫、屠殺以及近代帝國主義的欺侮 , 獨龍族人民災難深重 , 人口不斷減少 , 到新中國成立前夕 , 僅剩下1700多人 , 幾乎瀕臨滅絕的境地 。 1949年8月 , 貢山宣告和平解放 。 1950年3月 , 成立了貢山臨時政務委員會 。 同年4月 , 正式改為“貢山縣” 。 10月 , 成立了貢山縣人民政府 。
文化

    社會結構
獨龍語稱氏族為“尼勒” , 意為同一祖先傳承下來具有血緣關系的共同體 。 大多數獨龍族人的氏族觀念已十分淡薄 , 已無共同的地域以及更多的政治經濟聯系而顯得十分松弛 。 只是以一種各兄弟家族所公認的祖先象征物留存在大家的記憶之中 。 氏族名稱也沒有圖騰的內容 , 多是以該氏族的某些特征來稱呼 , 有的還有一種超自然的象征意義 。 如20世紀50年代整個獨龍江流域所有的15個氏族中 , 有叫“木金”的 , 意為“天上誕生”;叫“當生”的 , 意為“紅皮膚”;還有叫“東勒”的 , 意為“性格暴躁”等等 。 有的本身就是地名 , 如“麻必洛”、“克勞洛”便是獨龍江上游兩大支流的名稱 。 “麻必”和“克勞”大概是原氏族的名稱 , 但其意義已不可考 。 而“洛”則是“河谷”的意思 。 氏族成員間有互相幫助及保護的責任 , 實行血族復仇制 , 任何一個成員受到外人的欺凌以至殺害 , 其他成員都有義務為他報仇 。 同一氏族內分出的家族之間不能通婚 。
獨龍族的家族公社是由原氏族成員的不斷分裂(遷徙)而形成的 , 獨龍語稱為“其拉”或“吉可羅” , 意為整體、全部的 。 截止20世紀50年代初 , 獨龍江流域共有54個家族公社 。 雖已處于解體階段而不再是完整的經濟單位 , 但較之原氏族組織仍在獨龍族社會生活中發揮著特有的作用 。 具體為:①每個家族公社有共同的地域 , 以山嶺、河谷、森林、溪流等劃分各自的界線 , 形成一個個自然村寨 。 一般來說 , 未經允許其他家族的成員不得遷入本家族領地內或墾荒、漁獵等 。 ②每個家族公社都有一個自然形成的家族長(有的同時也是氏族頭人) , 稱為“卡?!?, 一般都是由家族內輩分高、能說會道、較為富裕的男子擔任 。 卡桑同樣參加勞動 , 不得世襲 , 如果死亡或因故失去了威信 , 則另找新人代之 。 對內領導生產、主持祭祀、排解糾紛 , 對外負責納貢攤派、指揮作戰、訂立盟約 。 各家族公社之間獨立、平等、互不統屬 。 只有在共同反抗藏族封建領主和傈僳族統治者的殘酷剝削和掠奪時 , 一些近親的家族才會臨時結成類似聯盟的組織 , 較強大的家族成為聯盟的核心 , 其“卡?!北闶锹撁说念I袖 。 有時會另產生一個軍事領袖 , 稱“甲卡” , 作為“卡桑”的助手 。 一旦對外戰爭狀態結束 , 這種聯盟也就自行解散了 。 ③家族公社內部禁止通婚 , 實行族外婚 。 ④每個家族公社都有各自獨特的名稱 , 習慣用各地自然環境的特點來命名和稱呼 。 如 , “孔當”家族意即一塊寬大的壩子 。 “龍棍”家族 , 意即石頭多的地方 。 當然也有用家族長的名字來命名的 , 如“木千王”、“木千圖”等 。 ⑤家族公社成員的名字前須冠以家族名稱或父名(女兒還冠以母名) 。 例如一個獨龍族姑娘阿婻的全名是白麗(家族名)丁板(父名)頂(母名)阿克洽(愛稱)婻(排行) 。 因此只要知道名字 , 就能判斷出是哪個家族 , 誰的子女 , 以及排行第幾 。 而且女子出嫁后也不改其家族的姓 。 ⑥家族公社通常包括兩三個以父系家長為主的原始共產制的大家庭 , 獨龍語稱為“宗” 。 每一個大家庭一般包括父、子、孫三代 , 都有一個稱為“吉馬戛”的家長(有的同時也是家族長) 。 里面有好幾個火塘 , 代表著男子娶妻后實行火塘分居的小家庭 , 獨龍語稱為“卡爾信” 。 所有成員都要參加大家庭共耕地的勞動 , 收獲物歸大家庭集體所有 。 而屬于各個火塘(即小家庭)的少量土地 , 仍由大家庭成員協作共耕 , 收獲物則歸各火塘所有 。 大家庭中一般有兩種倉房:一種是被稱為“捧千”的用來統一存放大家庭里共同收獲物的大倉房 , 由年老的主婦管理 。 另一種則是以火塘為單位的各個小家庭自已的小倉庫 , 稱為“捧秋” 。 由小家庭的主婦來管理 , 主要是儲存小家庭糧物的地方 。 大家庭內部由各個火塘的主婦 , 先從大倉房中取出糧食輪流煮飯 , 吃完后再接著用小倉房里的 , 而各個小家庭不能拒絕 , 這已成為一種傳統的義務 。 吃飯時 , 通常由年長的主婦按人平均分配 , 不論大小哪怕是嬰兒也都要分一份 。 若老主婦不在 , 就依次由最年長的媳婦來分 。 這種“主婦管倉”、“主婦分食”等傳統做法 , 是獨龍族昔日母權制社會的遺俗 , 20世紀50年代 ,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 , 生產勞動日益個體化 , 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家庭便從家族公社中分裂出來 , 成為獨龍族社會經濟的基本組織形式 。 小家庭包括夫婦及其子女 , 已很少三代同住 。 家庭內部男女地位基本平等 , 生產、家務以及子女婚姻大事一般是夫妻雙方共同協商而定 。 家長則由男子擔任 。 兒子婚后便要另立火塘與父分家 , 一個火塘就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經濟單位 。 幼子則從父母共居 , 既是雙親的贍養者 , 又是財產的繼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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