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丟兒子的親身經歷,每位爸媽都要好好看下( 二 )


為什么呢?那上面寫著今天晚上丟失了6個孩子 , 我那兒子是第7個 。 我想登記了又有什么用呢 , 誰給我找去 。 不可能每登記一個 , 警察局就把警車開出去滿街找 , 也沒有這個警力 。
所以大家記住我的話:當孩子丟失的時候 , 我們該使的第一招是廣播 , 第二招是“十人四追法” , “十人四追”還沒能找回孩子的話 , 才想到第三招 , 即去公安機關報警 。 絕不是第一件事情就去報警 。
那么我兒子后來怎么樣了?我沒找著 , 只好失魂落魄地回家 , 從公園到我家二里地 , 一路上總希望奇跡會發生 , 比如兒子就站在家門口等我 。 等我回到家了 , 兒子還是沒回來 。 我怎么給我老婆一個交代???可是我老婆還真好 , 她沒怎么說話 , 也沒怎么埋怨我 。 我們倆就坐在床上 , 時間一秒鐘一秒鐘地走動 , 感覺十分緩慢 。
大概坐了10分鐘 , 聽見對面那個門“哐啷”開了 , 我兒子蹦蹦跳跳地跑了過來 。 這是怎么回事呢?我兒子在跑第三圈的時候 , 和公園里的小朋友玩耍去了 , 等他回到原地時卻發現爸爸不見了 , 他就害怕地自己跑回家了 。 這是因為平時我就教他認街道記門牌 , 還教他認識東西南北 。 他到了家就敲門 , 但家里沒人 , 這3歲大的孩子嚇壞了 , 就放聲大哭 。 “哇哇哇”一哭 , 對門鄰居便聽見了 , 把門打開 , 說:“過來吧 , 阿姨家有好吃的餅干 , 你來吃餅干吧 。 ”說著就把孩子領進門 , 吃餅干去了 。 等我們家有動靜了 , 她就把孩子給送回來了 。

我丟兒子的親身經歷,每位爸媽都要好好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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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大家說我兒子走丟的事 , 聽著好像是個故事 , 實際上是在講一個道理 。 什么道理呢?我們防止孩子丟失 , 最重要的就是要教育孩子學會自己找回自己的家 。 也就是說 , 孩子不是小狗小貓 , 他是個人 , 自己能找回自己的家 。
孩子走失了 , 一定要千方百計去找 , 決不喪失信心 。 另外 , 聽到別人家孩子走失的信息 , 要防患于未然 , 自己家提高警惕 。
大部分媽媽存在以下幾個誤區:
一、丟失孩子這種事離我們很遠 , 只有在電視或報紙上看到 。
二、丟失了孩子 , 我們趕快去找警察吧 , 一報警 , 警察就會把孩子找回來 。
三、有人看見壞蛋抱著孩子往東跑 , 我們也應該跟著往東追 。
四、舞獅子、廟會、趕集等集會 , 要領著孩子去看熱鬧見世面 。
話說過去孩子一生下來 , 都起個名字叫什么鎖柱 , 拴柱 , 留柱 , 為什么?就是要把孩子鎖起來 , 希望他不丟 。 曾經見到過清朝的一個鎖 , 孩子生下來一百天 , 家長花好 些銀子給他去買這么一個鎖 。 那可是真正的一把鎖 , 中間是鎖鼻 , 然后上面寫著福祿壽三個字 , 就希望這孩子多子多福多壽 , 升大官 , 發大財 , 把這個銀鎖掛在孩子 脖子上是干什么呢?就是把孩子鎖起來 , 不讓他丟了 。

我丟兒子的親身經歷,每位爸媽都要好好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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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圖片為2015年在南京舉辦的兒童走失公益主題畫展
怎么才能“鎖”好孩子不讓他丟了呢?
我們在這兒給父母們準備了一個預警表 , 對于孩子所處環境的危險程度進行評估 , 根據評估的結果 , 可以有針對性地加強防護 。 “預警表”:(超過20分要重點監護)
大家看:這樣去打分 , 居住地是外來人口集中地的 , 加五分 , 你的孩子小于三歲的加五分 , 如果你和你愛人都從事餐飲、娛樂、發廊等服務行業那么你要加五分 , 孩子沒有固定可靠的人照看的加五分 , 如果你是外地來的打工人口的加五分 , 居住地在比較亂的地方的要加五分 , 這是六項內容 , 共30分 。 如果你這里面有幾個條件都符合 , 加起來超過20多分 , 那你可就要小心了 。
這是我們從許多案例里面總結出的預警表 , 這個預警表曾在《法制晚報》上刊登出來 , 在北京也是引起轟動的 。 很多人看了之后都趕快回去算 , 看看自己孩子所處的境況是不是很危險 。
王教授總結的防拐10招
1、帶孩子外出時 , 要隨時注意孩子是否在身旁或在視線范圍內 。 切記不要一遇到熟人或感興趣的事情 , 就只顧自己聊天或觀賞而忘記了孩子 , 結果使孩子意外走失 。
2、出去時 , 給孩子穿一件鮮艷的衣服 。 為什么?因為鮮艷的衣服很醒目 , 很容易被辨別和發現 。
3、一旦走失 , 告訴孩子在原地站著 , 但不要坐下或蹲著 。 為什么?小孩子本來個兒就矮 , 比如說在講堂里 , 要是有個孩子往地下一蹲 , 你再怎么找也找不著 。 這是家長一定要教給孩子的小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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