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職工生育醫療費用補貼標準是什么?


唐山職工生育醫療費用補貼標準是什么?

文章插圖
唐山職工生育醫療費用補貼標準
一、生育醫療費用
對參保女職工生育產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產前檢查費、生育期間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床位費、藥品費等)、計劃生育醫療費用實行限額補貼 。
(一)孕期產前檢查費用補貼標準:
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生育或終止妊娠,產前門診檢查不超過8次 , 累計最高支付800元 。
(二)住院生育費用支付標準:
1.順產(含7個月以上引產)最高支付2000元;
2.人工干預分娩(施行手剝胎盤術、人工破膜術、人工剝膜術、靜脈點滴催產術引產、子宮破裂修補術、產鉗術、臀位牽引術、胎頭吸引術、胎頭旋轉、臀位助產、毀胎手術分娩等項目)最高支付2300元;
3.剖宮產最高支付2800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補貼500元 。
(三)計劃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1.因母嬰原因不滿2個月終止妊娠的,每次補貼最高支付120元;
2.妊娠2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引產或流產住院補貼最高支付800元(7個月以上引產或流產按生育處理) , 2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引產或流產門診補貼最高支付400元;
3.節育手術每例最高補貼1500元;
4.復通手術每例最高補貼2500元;
5.門診戴環、取環每次補貼50元(發生環鑲嵌等住院按職工醫保有關規定支付) 。
【唐山職工生育醫療費用補貼標準是什么?】 其他:
(一)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唐山市支付標準的50%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 , 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未就業配偶,按唐山市支付標準的50%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其配偶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應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定額報銷生育醫療費,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
(二)下列醫療費用,不屬于生育保險待遇范圍:
1.早孕反應及保胎的;
2.治療不孕癥的;
3.因犯罪、酗酒、自傷、他傷、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終止的;
4.職工計劃內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因發生醫療事故進行治療的;
5.胚胎移植的;
6.護理、治療嬰兒的;
7.女職工在境外生育的;
8.其他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
(三)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因生育、終止妊娠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出現合并癥或并發癥的合規醫療費用,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
(四)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異地備案后生育的,按參保地政策報銷生育醫療費、享受生育津貼;赴港澳臺和國外生育的,按參保地政策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由個人負擔 。參保人員不具備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由用人單位按原渠道自行解決 。
(五)生育保險待遇申報時限為自出院之日起12個月內,如遇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