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是什么?

【唐山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是什么?】

唐山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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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
一個自然年度內,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為100元,統籌基金對在職和退休人員的支付比例分別為50%和60% , 支付限額分別為800元和1000元 。普通門診統籌與住院、門診慢(特)病待遇累計執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分別計算 。
門診統籌支付限額由市醫療保障部門根據基金收支情況適時調整 。
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一)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費用;
(二)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統籌、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
(三)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統籌基金支付部分;
(四)其他符合醫療保險規定可由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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