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消除案底

【什么人可以消除案底】

什么人可以消除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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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不可以消除 。案底本身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 , 我國沒有規定案底(前科)撤銷制度,相反在刑法中規定了前科如實報告制度 。如果你留案底的時候是未成年就不用擔心了 。
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對于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應當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 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 。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同時刑法第一百條第二款也免除了未成年人的報告義務:“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
“案底”對個人的影響:查閱相關法律、法規或職業規定,發現有案底的人不得從事以下職業:公務員系統: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民主黨派機構、社會團體、參照公務員系列管理單位以及參軍入伍等;司法系統:包括法官、檢察官、人民陪審員、人民法院書記員、人民監督員、警察、律師、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員;事業單位:教師、醫師、會計、注冊會計師、采訪人員;公司高管:公司董事、經理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企業破產管理人;保險、證券類職業:期貨從業人員、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人員、保險精算師、保險營銷員、證券從業人員、拍賣師、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人員;其他職業:導游、民用保障物品的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爆破人員、注冊建造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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