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 單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五 )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 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 , 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 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 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 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 , 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 , 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 , 確保其完好有效 , 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 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 , 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 , 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 , 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 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 , 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 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 , 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 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 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 , 對已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 , 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 , 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 , 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 ,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 必要時 , 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域 。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 , 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 , 由專人監護 ,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 。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 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 , 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 , 嚴禁吸煙 。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 , 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 , 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 , 保證施工或作業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 , 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 。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 , 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 , 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 , 不得有灰塵堆積 , 不準堆放物品 。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 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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