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車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單位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 , 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 , 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 。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單位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
單位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篇1
為加強本單位車輛管理工作 , 提高工作質量和車輛的使用效率 , 壓縮經費開支 , 確保公務用車的“規范、安全、節約” , 根據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與實際 , 制定本規定 。
一、總則
1、各種車輛歸本單位所有 , 其資產及使用管理由單位機關辦公室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調派(定向配置車輛除外) 。
2、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本著“為單位服務、為業務服務”的宗旨 , 對申請派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要熱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確答復、及時派車 , 若派車確有困難時 , 應如實說明原因或提出其他變動建議 。
3、為保障單位領導隨時開展工作和處理緊急事務 , 實行專車專用 。
4、定向配置車輛相對固定 , 由用車單位(部門)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和調派 , 但必須按照此規定執行 , 指定符合車輛駕駛條件的人員駕駛 , 服從單位領導因需要臨時派遣 。
5、單位分管主任負責指導和協調有關車輛使用和管理的重大問題 。

二、用車程序與要求
凡動用單位車輛(除中心領導和特殊情況用車外) , 原則上必須先申報、登記 , 經機關辦公室上報主任批準方可出車 。必須按“四個保證”和“兩項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
(一)“四個保證”
1、保證單位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 。在本縣范圍內 , 如果情況(公務)緊急 , 直接電話告知車輛管理人員即可出車 。如果臨時無車 , 也可以先打出租車 , 相關費用待事后由機關辦公室核實經主任簽批后 , 到財務科報銷 。
2、保證單位領導工作用車 。單位領導用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 不實行登記制度和派車單制度 , 確保隨時隨地工作用車 。
3、保證市場檢查工作用車 。屬本單位統一組織的安全檢查、專項督查和工作會議等工作 , 由機關辦公室統一安排車輛 。其他會議、公差或同時多路出差 , 原則上乘坐火車、客車或公交車等交通工具 。
4、保證單位機關在縣內的公務和事務用車 。
屬上述“四個保證”范圍之內的事項一般應當派車 , 在現有車輛不能同時做到“四個保證”時 , 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予以保證 , 順序如下: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單位領導工作用車——檢查工作用車——市區內公務和事務用車 。

(二)“兩項制度”
1、用車登記制度(適用于本系統各單位、部門在市內短時用車) 。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 , 應提前告知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 , 經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車登記簿》上進行登記 , 載明時間、事由和地點然后出車 。如果公務或事務較緊急也可以先出車后登記 。
2、派車單制度(適用于本系統各單位、部門縣城內用車時間超過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縣轄區用車) 。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 , 原則上須提前半天填寫派車單 , 說明事由、出車時間、到達地點等 , 經單位主任審批后 , 由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憑單派車 , 無派車單原則上不派車 。
單位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篇2
為使機關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 , 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務車輛 , 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 , 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 , 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 , 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 , 特制定本制度 。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機關所使用的公務車輛 , 行政辦公室負責車輛派遣及使用 , 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 , 保障辦公車輛的有效使用 。
二、車輛使用管理
(一)用車人員原則上應提前1~2天通知辦公室分管派車工作人員做好派車準備 。正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出差時 , 兩人(含兩人)以下的原則上不派車 。
(二)用車人員需提前填寫《派車申請單》里的時間、地點等信息送至行政辦公室 , 用車結束后用車人員及駕駛員共同完善《派車單》并簽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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