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人死后債務需要誰來償還起訴么? 欠債人死后債務需要誰來償還

【欠債人死后債務需要誰來償還起訴么? 欠債人死后債務需要誰來償還】 民間借貸的案件越來越多,債務人名下沒財產但是找得到還好,要是債務人意外去世,那這個債務該找誰要?是該找他的子女還是找他的配偶,他們不認怎么辦?那自己豈不是虧大了?到法院是要起訴誰?法寶律師給您講清楚!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我們國家法律并沒有父債子還或者人死債消的規定 。
債務人死亡,需要先區分這筆款項的性質 。如果債務人借錢是用于家庭生活開支的,那么債權人可以主張這筆借款是夫妻共同財產,讓其在世的配偶償還;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開支,那就得看債務人留下多少遺產,以及遺產都被誰繼承了 。
一、債務人配偶承擔責任 。
配偶是否需要承擔債務,主要根據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而定,判斷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從以下三個標準綜合認定:
1、債務產生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2、債務人借款原因或目的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用于家庭開支所需 。
3、債務人舉債目的和債務本身合法 。例如賭債這種非法債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
二、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承擔責任 。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債務人的繼承人應當在繼承債務人財產的范圍內承擔債務人的債務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債務人的債務,債權人可以起訴財產保管人要求就債務人的遺產對債務進行清償 。
一、起訴時遺產未分割 。
此時除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外,其他繼承人均應被列為被告參加訴訟 。在遺產分割前應先對被繼承人的債務進行全部清償,如果剩余遺產,再產生繼承,以保障債權人利益 。如果有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不承擔債務清償的義務,不作為該案件的被告 。
二、起訴時財產已經分割結束 。
起訴時財產已經分割結束的,獲得遺產的繼承人應當按照其繼承的份額按比例向債權人清償,所有參與分割遺產的繼承人都是該案的被告 。
三、繼承人均放棄繼承,或者沒有繼承人的 。
如果債務人死亡后,雖然有繼承人或遺贈人,但均放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或者債務人沒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的遺產保管人,以其為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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