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開30天離婚冷靜期( 二 )


1、調解書可以避免對方設置的“坑” 。調解書是一種法律文書 , 法院有義務對調解內容的合法性進行負責 , 因而需要審查協議是否合法有效、表述是否清楚、是否存在對一方不利的條款等等 。如果是協議離婚 ,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可沒有這個義務 , 也沒有這個水平 。
2、雙方拿到的調解書是有強制執行力的 , 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義務 , 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不需要二次訴訟 。若是協議離婚的 , 因離婚協議產生爭議 , 那就需要先起訴再申請強制執行了 。
3、離婚訴訟中的調解會貫穿整個訴訟過程 , 訴前調解不成的 , 在訴中仍可調解 , 一點時間也不浪費 。

【如何避開30天離婚冷靜期】 4、通過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 , 還不收訴訟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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