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羈押多長時間批捕后的話

【還要羈押多長時間批捕后的話】
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是:
1、一般偵查羈押期限是: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
2、特殊偵查羈押期限是: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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