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要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的需要多長時間的內容如下:
【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要多長時間】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
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內提出答辯狀 。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
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3日內告知當事人 。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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