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間中山市東區企業復工規定


肺炎期間中山市東區企業復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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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為落實中山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蔓延,切實維護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在企業 “精準復工”上下功夫,加強企業 “一保障三引導三嚴禁”復工要求,根據相關工作要求,現就我區企業復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復工總體要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當前全區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企業必須站在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經濟社會大局穩定的高度,全面貫徹“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要求,緊緊圍繞“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展開防疫工作,全面落實聯防聯控措施,構筑群防群治嚴密防線,科學精準、有力有效應對企業復工員工返崗的高峰期 。
二、企業復工條件
(一)復工時間 。省政府要求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該時間節點不是企業復工的唯一條件,并不意味到了時間就一定要復工、一定能復工 。鑒于目前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降低企業防控風險,企業盡量延遲復工 。企業必須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做好研判,盡量延后復工時間,只有做好了萬全準備、防疫措施到位的企業才能復工 。
(二)復工準備 。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復工:
1、防控機制到位 。企業要建立疫情防控管理體系,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責任小組,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工作職責 。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措施,包括但不僅限于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應急處置等內容 。
2、員工排查到位 。企業要組織對員工的籍貫和14天內去向進行排查,填報企業員工個人信息登記表 。有效規勸有疫情發生地居住史、旅游史、接觸史的員工留在當地推遲返東區復工 。對有疫情發生地居住史、旅游史、接觸史的已返東區的員工要排查其抵達東區的時間,按規定嚴格落實企業內部醫學觀察、自行隔離等措施,建立“一人一檔”實行重點健康監測,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體溫測量正常,身體狀況良好,經防疫部門評估決定解除醫學觀察后方可上崗 。
【肺炎期間中山市東區企業復工規定】3、設施物資到位 。
一要設置隔離場所,隔離場所須相對獨立,通風良好,具有明顯的標識,有專人管理,要有相應的生活和衛生設施,并做好場所消毒 。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隔離場所 。
二要備齊衛生防護用品,根據企業生產需要和用工人數準備至少14天的口罩、消毒藥品,配備體溫檢測設備 。做好企業疫情防控物資統計登記工作,每日盤點記錄,保障疫情防控物資充足 。
4、內部管理到位 。企業要實施封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本單位生產辦公場所 。每日要對所有進入企業的人員開展體溫探測 。要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 。企業有員工隔離的,必需做好日常監測,及時將相關人員名單和隔離情況向所在社區報備 。嚴格按照“八個一”要求,建立和落實復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 。鼓勵企業通過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開展網上辦公、遠程辦公和居家辦公,實行彈性工作制 。
三、企業復工備案
(一)復工備案 。企業復工須在完成復工準備的前提下,執行復工報備核查制度 。在復工前,須準備好企業復工備案表、企業復工疫情防控承諾書、東區行業疫情發生地相關人員健康服務調查表、防控物資統計表(樣式見附件1-4) 。
(二)備案核查 。企業必須具備上述的復工條件方可網上填表提交備案,并將資料發送至“東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共郵箱3616268169@qq.com”,我區收到企業網上提交的備案資料后,會對企業的復工備案資料進行審查及現場管控措施進行核查,并查閱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備案表要求的相關措施臺賬(詳細見參考模板1-4),實地核查后出具復工備案審核意見,經指揮部批準同意的企業方可復工 。未經復工備案核查就私自復工生產的企業,將采取強制措施,停工停產,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三)相關政策咨詢可以撥打我區設立企業復工24小時熱線:0760 -88391163、88311163(2月8日8:30正式啟用) 。
四、企業復工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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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復工后的企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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