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間中山古鎮鎮企業復工規定


肺炎期間中山古鎮鎮企業復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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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蔓延,夯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根據《關于加強企業安全序復工管理有通告》(市防疫指通【2020】2號),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鎮各類企業,須具備《關于加強企業安全有序復工管理的通告》(市防疫指通【2020】2號)所列條件,經備案后可按相關要求進行復工 。
二、企業申請備案程序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登錄“粵商通”APP邀請企業全員完成個人健康情況申報,提前2日通過“古鎮企業復工備案網上申請入口”向古鎮經信局提出備案申請,提交企業復工備案表(附件1)、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企業員工個人信息登記表(附件3)、企業涉疫情發生地人員個人健康監測表(附件4)、企業疫情防控物資統計表(附件5),經現場復核、予以備案后方可啟動復工 。未經備案同意的企業,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
三、鑒于當前防控形勢依然嚴竣,建議全鎮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底 。
四、達到復工條件的企業恢復復工后要加強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和人員防護,強化安全生產 。發現疑似病例立即報告,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堅決杜絕疫情不報、漏報、處置不及時等情況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接受政府檢查 。不滿足“四個到位”條件、未經備案擅自復工或未按要求落實有關防疫主體責任的,以及因不符合規范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業,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企業違規復工線索舉報電話:
鎮經信局:22355182(上班時間:8:30-12:00;14:30-17:30)
【肺炎期間中山古鎮鎮企業復工規定】鎮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0760-22348896(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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