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中山石岐區企業復工規定 中山市石岐區疫情


疫情期間中山石岐區企業復工規定 中山市石岐區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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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正確引導企業有序開展復工復產工作,根據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加強企業安全有序復工管理的通告》(市防疫指辦〔2020〕2號 下稱《復工通告》)精神,對我區2月9日24時后至市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需要復工復產企業實施報備制度 ?,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業復工復產條件
(一)企業必須嚴格落實本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成立企業疫情防控領導組織架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
(二)嚴格按照《復工通告》要求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
(三)企業復工復產必須進行報備,經同意備案后才可以復工 。具體所屬報備部門如下:
1.工業企業、批零住餐企業、進出口企業、美居產業園內企業向區經信局提交報備資料;
2.服務業(不含批零住餐業)、金融業、日升廣場和商圈內企業向區發改局提交報備資料;
3.建筑業、房地產業向區住建局提交報備資料 。
第一創業園、美居產業園、日升廣場、各商圈內企業商戶由所屬物業管理公司落實《復工通告》各項條件,對管轄企業商戶進行復工復產檢查,參照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引導企業商戶有序分批復工復產,并統一上報區行業主管部門報備 。
二、企業復工復產報備要求
(一)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達到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四個到位”后,須至少提前2日向石岐區相關部門備案,并提供掃描件《企業復工備案表》(附件2)及《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3)給相關部門郵箱,紙質版現場復核時提交工作人員 。經現場復核,報指揮部同意后,予以備案后方可啟動復工(備案具體咨詢電話、郵箱見附件) 。
(二)企業如有疫情發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有與疫情發生地返程人員或確診病例密切接觸史的員工返回,要立刻做好相關人員隔離安置工作 。
三、監管管理
(一)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復工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刻查封停產整頓 。
(二)在核查中發現與《企業復工備案》、《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填報內容不符合,存在欺騙、瞞報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立刻停產整頓 。整頓完成后須經核查同意后方可復工 。造成嚴重影響的將依法依規追究企業主體責任 。
(三)鑒于目前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建議企業盡量推遲復工時間 。
四、聯系方式
區發改局:23328482;
shiqifagai@163.com
區經信局:23328050;
sqqjmb@126.com
區住建局:23328079;
【疫情期間中山石岐區企業復工規定 中山市石岐區疫情】sqqf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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