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社保滯納金大約多少 怎么規定的


5年社保滯納金大約多少 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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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社保滯納金大約多少 怎么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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