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家租房合同電子版 鏈家租房合同標準版( 四 )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出租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承租方 。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諾 , 承租該房屋僅用作居住使用 。
1-3租賃期間 , 承租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 , 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 , 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 , 作為出租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承租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租賃雙方約定 , 該房屋租賃期起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 。
2-2租賃雙方同意 , 出租方于__________前將該房屋交付給承租方 , 由承租方進行驗收 。逾期交付的 , 每逾期一日 , 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為違約金 。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賃雙方約定 , 在上述租賃期限內 , 該房屋月租金為元 。在租賃期限內 ,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 , 出租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
3-2租賃雙方約定 , 租金每_______個月一付 。承租方應提前______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 。逾期支付的 , 每逾期一日 , 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為違約金 。
第四條 押金和其他費用
4-1租賃雙方約定 ,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 , 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 , 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元 。出租方收取押金后 , 應向承租方開具收款憑證 。本合同終止時 , 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 , 剩余部分無息返還承租方 。
4-2租賃期間 , 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取暖、有線電視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 其中上述費用應由出租方分擔的 , 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 , 由租賃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除上述費用外 , 物業管理費、服務費等其他本協議未提及費用由租賃雙方協商約定具體承擔方 。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5-1出租方保證有權出租該房屋 , 該出租行為已取得所有房屋權利人同意 。
5-2出租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 。租賃期間 , 承租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 , 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修復;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 7 日內進行維修或委托承租方進行維修 。出租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托承租方進行維修的 , 承租方可代為維修 , 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
5-3租賃期間 , 出租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 , 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 。出租方應在檢查養護前 7 日通知承租方 。檢查養護時 , 承租方應予以配合 。出租方應減少對承租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
5-4房屋返還后 , 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內的物品 , 視為放棄 , 出租方有權處置 , 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
第六條 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6-1承租方保證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實 , 保證租賃用途符合本合同約定 , 且承租方對該房屋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如承租方違反上述保證 , 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 , 押金不予退還 , 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
6-2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 , 按時、足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應付的款項 。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內 , 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 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結清 。
6-4承租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 。租賃期間 , 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 , 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 , 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 , 承租方應負責修復 。承租方不維修的 , 出租方可代為維修 , 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
6-5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 , 應在簽訂本合同時 , 在本補充條款中約定;如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 , 則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 , 則應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 , 方可進行 。承租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后的處置 , 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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