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塵埃落定》時感覺阿來的敘事很有詩意,該如何理解這一特點?

阿來在創作中一直保持了小說詩意化敘事的個性風格 , 讓人讀后余味不盡 。這種詩質情愫 , 一方面是川端康成式的情緒浸潤 , 一方面又是懷舊的、寫實的 , 夢境般神奇超逸而又極度寫實且有深度批判現實精神的情緒 。
《塵埃落定》的詩意化敘事特點 , 是一種顛覆閱讀理性的詩意化敘事 , 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面:
1、多重敘事視角疊置;
2、非性格化、非典型化敘事;
3、敘事邏輯的顛覆;
4、抒情性敘事的無主題變奏 。
01 多重敘事視角疊置阿來小說詩意化敘事的一個明顯特征 , 是將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稱敘事視角與第一人稱限制性敘事視角混同使用 , 造成敘事視角的多重疊置 。他打破了中西敘事視角理論的許多規范 , 是一種全新的敘事探險 , 一種顛覆性敘事 。
傳統敘事理論將敘事視角按人稱不同分為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兩種 , 現代西方敘事學將敘事視角分為零聚焦、內聚焦、外聚焦三類 。不論是二分還是三分 , 都對不同類型的敘事方式、技法限定、各自優劣等作出了理論上的分析歸納 , 既指導寫作 , 亦指引批評 。
但第一人稱視角不可以充當第三人稱視角 。因為第三人稱是全知全能視角 , 是“上帝的眼睛” , 作者以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身份 , 講述他人的故事 , 透視他人的心理 , 極端自由地敘寫一切內在心理與外在事件 。

而第一人稱敘事 , 要求嚴格按“見證人”或“旁觀者”的親歷見聞與感知來講述故事 , 它只能以“我”、“我們”的身份、經歷等為依據 , 有限地講述自身與他人的行為、心理活動 , 這樣才能合乎心理、事理邏輯 , 增強作品的藝術真實性 。然而 , 細讀阿來的一些小說 , 特別是《塵埃落定》 , 這些敘事視角理論顯得捉襟見肘了 。阿來讓這些敘事學經典理論面對他的敘事文本而失語 。
《塵埃落定》舞劇劇照 , 下同
《塵埃落定》中 , 作者以一位“傻亦非傻”的土司二少爺為敘事承擔者 , 是由“我”(二少爺)來講述“我”的一段人生成長經歷 , 敘寫土司轄區的一段生活圖景 。
“我”作為敘事視角 , 本應嚴格按“我”的視角限定 , 逼真地講述“我”和他人的故事 。但是 , 文本讓“我”變成了多重敘事視角承擔者:
其一 , “我”是一個地道的有生理缺陷的傻子 。于是文本許多地方寫到“我”以傻子的方式去感知、思考、行動 , 表現出一系列傻相 。
其二 , “我”又是一個不傻的正常人 , 甚至是智者 。于是文本許多內容寫到“我”以正常人或智者的方式去感知、思考、行動 , 表現出一系列智慧之舉 。
其三 , 因為“我”既傻又不傻 , 所以許多內容就干脆讓作者來充當“我”講述 , 于是“我”變成了一個無所不知的全能敘述者 , 讓第三人稱視角介入他人心理活動的結果 。
整部長篇都是這三種視角并置于“我”身上 , 呈現出一種雜語交替發聲的復調狀態 。阿來讓這樣一個特殊人物既充當主人公 , 又充當敘事者 , 顯然是一種敘事冒險 。中外文學史上還真無先例 。

有評論者以??思{寫作《喧嘩與騷動》為例 , 說明福克納試圖讓白癡講一個長篇故事 , 結果失敗了 。并以西方敘事技法理論衡量阿來 , 并得出阿來這種非理性敘事為致命的疏忽、敗筆、謬誤 , 恐有削足適履之嫌 。
阿來讓多重視角混雜敘事 , 實則是一種“臆造” , 因為傻子二少爺本身只能是臆造的人物 , 這些臆造的人物是無法用生活或理性邏輯來解讀的 。就像詩 , 詩能讓許多不可能的事物 , 在心靈的映照下變為了可能 。
詩的魅力就來自它的新穎別致而美好豐盈的感覺、體驗 , 不是理性 , 即使是哲理性 , 也是以充實豐盈的感性意象照亮理性的結果 。
我們只有將阿來的多重敘事視角的重疊 , 當成抒情詩式的敘事看待 , 這些不合視角規范、感覺的豐盈感受 , 不斷融化為讀者對人性、人生、命運等的深刻與美好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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