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訴訟的9個法定情形 共同訴訟人是什么意思( 四 )


關于福訊公司提出根據管轄約定 , 本案應由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主張 。雖然《聚合支付平臺系統軟件產品銷售合同》約定了管轄條款 , 即任何一方有權向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 , 但根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有關“本規定施行前經批準可以受理專利、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壟斷第一審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 , 不再受理上述案件”的規定 , 自2019年1月1日以后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作為基層人民法院 , 對本案所涉計算機軟件糾紛已不具有管轄權 。因此 , 福訊公司該項主張不能成立 , 本案依法應由原審法院管轄 。
綜上 , 福訊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 , 應予駁回;原審裁定并無不當 , 應予維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一條之規定 , 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 , 維持原裁定 。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
審 判 長袁曉貞
審 判 員李 鋒
審 判 員周桂榮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法 官 助 理錢 靜
書 記 員王 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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