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說的“吃人的禮教”指什么?

“吃人”是《狂人日記》的重心 。這里所有的人(除去“我”),都是要“吃人”的 。無論是社會受益階層的趙貴翁,作為“禮教”和“家長制”化身的“大哥”,還是社會非受益階層的“佃戶”,“給知縣打枷過的”,“給紳士掌過嘴的”,“衙役占了他妻子的”,“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還是專業人員的醫生,包括自己的母親,無一例外 。從“吃人”的動機來看,無論是出于忠君(易牙),出于饑荒(易子而食),出于孝道,出于憎惡(食肉寢皮),為了報仇(徐錫林),或是為了懲罰罪惡(狼子村吃了“大惡人”),理由萬端,結果卻完全一樣:“吃人” 。而且,竟一連吃四千多年 ??v觀歷史,環顧現實,“吃人”實在是太常見,太普通了,最后,連“我”也不能保證定然沒有吃過人 。簡直是無人不吃,無時不吃,無處不吃,不受自然與社會條件的影響,完全沒有階級的分別,總歸是吃的 。
【魯迅說的“吃人的禮教”指什么?】這里的“吃人”與“殺人”有些關系,但又遠遠不僅是“殺人” 。因為,殺了之后還要“吃”,而“吃”才是作者認為最嚴重的 。這是一個大關鍵,決不能輕易放過去 。這里的“吃人”并不需要以殺人為直接前提 。比如,用被處決的犯人的血蘸饅頭吃來治病,藥典上說的“人肉可以煎吃”,割下自己身上的肉給父母吃以徵孝道 。這里,“吃人”的人或者無須自己殺人,或者被吃的人不一定要死 。包括街上打孩子的女人只是嘴上說說“我要咬你幾口”,在作者看來也全屬于“吃人”,至少已經有了“吃人”的端倪 。
很明顯,《狂人日記》的作者認為:“吃人”是一種普遍現象,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一個惡劣品質 。那種絞盡腦汁,無論鮮腐,都定要“吃”上幾口的渴望,那種對人的血腥和肉味不可遏制的嗜欲,那種眼光(作者一再寫到眼光),那種口涎,都很容易令我們想到“食人族”,想到同類的自相殘食的Kannibalismus 。我認為,作者嚴厲批判,同時又感到回天無力的,正是這個Kannibalismus 。作者顯然認為,Kannibalismus是人、至少是中國人身上難以去掉的,最惡劣,最低級,最骯臟,最可憎恨的一種本性 。
今天普遍的說法認為,《狂人日記》中的“吃人”象征了禮教對自由精神的壓抑與摧殘 ??v觀全篇,我們完全找不到這方面的證據,連一點暗示也沒有 。正相反,所有在這里出現的,有關“吃人”的歷史、傳說和現實都是物理的吃人、肉體的吃人 。特別是那個常吃死肉的海乙那的比喻所給出的提示,令我們知道,此處的“吃人”決非針對具有自由精神的活生生的人的行為 。因此,除去將這個“吃人”理解為Kannibalismus,實在別無選擇 。
在確認了“吃人”的普遍性之后,作者表現出了對“吃人”深刻的憎惡與恐懼,強烈譴責了一切“吃人”的行為 。不僅吃死人或把人吃死是不能容忍的,就是僅僅吃一片肉也是完全不可以的,并認為這就是吃全人的開端 。更要緊不能放過的是,作者并沒有對佃戶殺吃“大惡人”表示絲毫的理解與同情,而是嚴厲批判了任何對吃人行為的“理解”(“預備下一個瘋子的名目罩上我 。將來吃了,不但太平無事,怕還會有人見情 。佃戶說的大家吃了一個惡人,正是這方法 。這是他們的老譜!”) 。
按照目前的講法,作者因同情革命黨,而特意提到了徐錫林的被吃 。但是,在作者眼中,徐錫林被恩銘的衛士所吃,與“大惡人”被佃戶所吃,毫無分別,都是不能原諒,不能理解的!作者在此完全沒有照顧到任何階級的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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