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納稅 年終獎個稅臨界點

年終獎金稅起征點(年終獎金稅繳納)
年底將至,最值得紀念的年終獎即將發放 。然而,2019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個稅法會對年終獎產生怎樣的影響,成為大家最關心的問題 。不,來自ID:Beijing _ Daily(ID:Beijing _ Daily)的采訪人員為您帶來了這個好消息:
年終獎可以再單獨納稅三年,持續到2021年12月31日 。
三年過渡期內,年終獎單獨計稅和年終獎納入年所得綜合計稅的方式并存 。如果選擇后者,對于低收入人群來說相對更劃算,有些人甚至不用為年終獎交稅 。
財政部公布這一消息后,很多高收入群體終于放下了顧慮,因為一旦取消年終獎,他們的增稅很可能達到數萬元 。
同時,根據不同情況,采訪人員也給你算了一筆賬:
1:低收入者綜合計稅更劃算 。辛苦一年,年底少繳稅,多領年終獎“大紅包”,是工薪族的一大期待 。但是年終獎怎么發是很有學問的 。有時候多出來的錢是一元錢,這樣適用稅率提高一個臺階,要交的稅就會明顯增加 。有些單位的財務人員會特別謹慎 。
之前年終獎計稅的好處是,較大的年終獎除以12個月,分配到每月工資中計稅 。這樣通過稅基的下降,適用稅率也同步降低,最終降低個人的納稅額 。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每年取得的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屆時,高收入納稅人的稅負理論上會增加 。
不過,中冶澤瑞稅務師事務所項目經理關偉解釋說,計算顯示,比如每月固定收入5000元的員工,三險一金扣除515元,兩老一小再扣除3000元,就能拿到3萬元的年終獎 。如果按照原來的年終獎個稅政策,他們當月至少要交個稅900元 。但如果將3萬元的年終獎并入當年的綜合所得來計算個稅,則不需要改為繳納個稅 。
假設張先生和王女士2018年的年終獎都是2019年1月發放的,金額為3萬元 。兩者的個稅起征點都是5000元,專項附加還扣除了3000元,用于支持老人及其子女的教育 。不同的是,張先生2019年月收入為2萬元,每月扣除三險一金2045元;王女士月收入固定為5000元,每月515元扣除三險一金 。
2018年的年終獎并入2019年的綜合所得稅后,高收入人士張先生的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49460元,最終應納稅額為12972元 。
另一方面,低收入人士王女士,每年的獎金和月收入合計只有9萬元,而她每月的免征額達到8515元,每年的免征額為102180元,總收入已經小于每年的免征額 。因此,王女士每年應納稅額也為0元 。
顯然,“低收入”納稅人通過將年終獎納入年度綜合所得,可以比“高收入”納稅人減少更多的稅收支出 。但“高收入”納稅人選擇單獨計算年終獎,可以節稅 。
據關偉分析,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這次明確提出,居民個人可以繼續單獨納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納稅,因為政策對高收入和低收入群體的影響是不一樣的 。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所得稅服務主管合伙人朱錦華也認為,兩部門為個人提供了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否計入當年綜合所得稅的選擇 。如果納稅人除獎金外的綜合所得較少,且當年可扣除的基本扣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金額較大,選擇獎金納入綜合所得稅計稅,將進一步優化其總體稅負 。
2:年終獎稅負同比下降70% 。2021年底前,由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稅收優惠政策的轉移、新個稅法下綜合所得稅率結構的調整、稅率檔次的擴大,同等數額的年終獎在2019年單獨征稅時的稅負將低于2018年稅改前,部分人的年終獎稅負甚至可以同比下降70% 。
那么誰會受益最大呢?
年終獎18000元至36000元、54000元至108000元、108000元至144000元的人員,稅率調整為10%至3%、20%至10%、25%至10% 。
也就是說,他們的稅率分別下降了70%、50%和60% 。
相反,以下群體的收益相對較小 。
年終獎在3.6萬元到5.4萬元之間的人,稅率沒變,但速算扣除減少了105元 。
年終獎在14.4萬元到30萬元之間的人,稅率從25%調整到20%,只有小幅下降 。
年終獎18000元以下和30萬元以上的人基本不受影響,但速算扣除也有所減少 。

3:關注第六個年終獎的“臨界點” 。1元多繳稅2310元 。
最近,孫先生遇到了一件讓他很痛苦的事,因為今年年初和年底,單位分別發了2017年和2018年的年終獎,導致這個月納稅額激增,是平時的兩三倍 。
專家提醒市民,一般來說,年終獎會在12月底至次年1月初由各單位發放 。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根據年終獎單獨稅收優惠的要求,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該政策 。一旦年初末發放兩次年度年終獎,第二次年終獎就不能再享受單獨的個稅優惠,需要并入當月工資的整體個稅 。這無疑會導致稅收數額的大幅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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