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發送服務 短信息服務中心

短信服務中心(短信發送服務)
8月31日獲悉,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語音通話業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
根據征求意見稿,
【短信發送服務 短信息服務中心】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用戶明確拒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用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者撥打商業性電話 。
如果用戶沒有明確表示同意,則視為拒絕 。
用戶同意后明確拒絕接受的,應當停止使用 。
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發送端口類型的商業性短信息時,應當確保相關用戶已經同意或者請求接收,并將用戶同意證書至少保存五個月 。
服務提供者不得擅自改變電信網絡碼號用途,不得將用于發送業務管理和服務短信的端口用于發送商業短信,無正當理由不得限制用戶接收業務管理或服務短信 。
此外,工信部將組織建立全國統一的“電話拒接”平臺,引導相關組織或個人尊重用戶意愿,撥打商業電話 ?;A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依托“電話拒接”平臺提供“電話拒接”服務,以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記用戶接收商業電話的意愿,并根據用戶意愿和雙方約定提供入侵防御服務 。
關于用戶投訴,征求意見稿提出,
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國互聯網協會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以下簡稱12321受理中心)受理用戶對短信息服務或語音通話服務的投訴 。
用戶認為受到商業短信或商業電話侵害,或收到含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內容的短信或電話,可向12321受理中心投訴 。
對于信息完整準確的投訴,12321受理中心應在接到投訴后3個工作日內轉送相關企業核實處理 。核實后,相關企業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處置結果反饋給12321受理中心 。1321受理中心在收到處置結果后3個工作日內將處置結果反饋給用戶 。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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