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尚明舍家居為什么貴(左尚明舍和我樂哪個好)( 四 )


二、中榮公司、蒙陽銷售中心侵犯了佐尚明舍公司“唐韻衣帽間家具”的著作權 。
【左尚明舍家居為什么貴(左尚明舍和我樂哪個好)】本案中 , 對比左尚明舍公司的“唐韻衣帽間家具”與被控侵權產品“唐韻紅木衣帽間”的作品 , 發現二者均為L型 , 體現了中國風的對稱設計風格 , 板材的顏色和線條相似 , 衣柜門板的設計相似 , 銅配件的裝飾相同 , 整體設計實質上相同 , 具有獨特的裝飾特征 。雖然它們在L型衣帽間的轉角和柜內空之間的隔斷上有相應的區別 , 但仍屬于非重要部分 , 不能造成它們之間的明顯區別 , 也不能影響判斷它們的整體設計和獨特的裝飾特征實質上是相同的 。據此 , 二審法院認為 , 根據現有證據 , 應當認定左尚明舍公司的“唐韻衣帽間家具”作品與被告侵權產品“唐韻紅木衣帽間”構成實質相同 。
中榮公司主張被控“唐韻紅木衣帽間”產品是其自行設計并獨立完成的 , 但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在2009年1月之前即早于佐尚明舍公司完成涉案產品的設計 , 也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在2009年1月之后自行完成被控侵權產品 。其提供的相關設計圖紙不能全面反映被控侵權產品的設計要素 , 缺乏形成時間、設計人員構成等信息 。在一審判決中 , 中榮公司還提供證據證明被訴“唐韻紅木”衣帽間產品是其自行設計并獨立完成的 , 缺乏事實依據 , 予以更正 。
因此 , 在左尚明社公司的“唐韻衣帽間家具”作品早于被訴侵權產品形成并發表 , 且兩者形式實質相同的情況下 , 中榮公司有條件接觸左尚明社公司的作品 , 且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被訴侵權產品是其自行設計并獨立完成的 , 應認定中榮公司侵犯了左尚明社公司的“唐韻衣帽間家具”作品的著作權 , 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一審判決中 , 被控侵權產品“唐韻紅木衣帽間”是實用工業品 , 其功能性和藝術性無法分離 , 不構成作品 。認定中榮公司的制作行為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復制 , 其行為不構成侵權 。這種認定是不恰當的 , 應當予以糾正 。
三 。論本案侵權責任的承擔
本案中 , 中榮公司未經左尚明社公司許可 , 生產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 侵犯了左尚明社公司的著作權 , 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對于左尚明社公司主張中榮公司應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2095513.5元 , 但其未能證明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或中榮公司獲得的利益 , 二審法院綜合考慮左尚明社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性質、過錯程度、持續時間、經營規模、涉案作品的知名度及合理費用 , 依法判決本案賠償數額 。蒙陽銷售中心未經左尚明社公司許可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 侵犯了左尚明社公司的著作權 , 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的民事責任 。
一審判決:駁回左尚明社公司的訴訟請求;
二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中榮公司、蒙陽銷售中心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 中榮公司賠償左尚明社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 。
二審陪審團:顧濤、施乃興、張小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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