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勵制度(員工獎懲制度)

員工獎勵制度(員工獎懲制度)
1 目的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規范員工獎懲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
2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
3 獎懲原則3.1同一事件只能報一次獎罰,且只能報一次;
3.2員工未按規定操作或因個人過失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公司保留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責任的權利,但給予警告、輕微違法、重大違法、開除處分的除外;
3.3除特別約定的獎懲外,如合同、考核、優秀員工中約定的獎懲,均按本制度執行 。
4 獎懲類別4.1獎勵
獎勵分為三種:獎勵、小成就和大成就 。
4.2處罰
懲罰分為警告、警告、輕罪、重罪和驅逐 。
5 獎懲流程5.1本部門獎懲報告
員工部門負責人填寫《獎懲申報表》,由部門經理簽字(輕微及以上處分由中心主任簽字),再秘密上報人力資源部 。
5.2跨部門獎懲報告
員工執行制度優秀或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監管執行單位可向其報告獎懲情況,填寫《獎懲申報表》,并秘密報送人力資源部;
5.3人力資源部收到用人部門發來的《獎懲申報表》后,對獎懲情況進行調查和審核,并提交相關主管審批;
5.4獎懲申請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員工在《獎懲申報表》上簽字 。
5.5批準權限
5.5.1獎勵、警告、警示:經部門經理批準,人力資源經理批準;
5.5.2小的成功或失敗:經部門經理和中心主任批準,人力資源經理審核,管理中心主任批準;
5.5.3重大成就和重大失敗:經部門經理和中心主任批準,人力資源經理和管理中心主任審核,副總經理批準 。
5.5.4解聘:由部門經理、中心主任批準,人力資源經理、管理中心主任審核,總經理批準 。

6 獎勵6.1獎勵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提交獎勵,每次可獲得40元獎勵,在當月工資中支付:
6.1.1工作努力,業務熟練,能及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6.1.2品行優良,工作努力,恪盡職守,能成為員工榜樣的人;
6.1.3領導能力好,工作進展相當有效的人;
6.1.4如果突發事件處理得當,將減少或免除公司或公眾的損失;
6.1.5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在應用中取得一定成效者;
6.1.6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眾的行為有事實證明的 。
6.2小型工作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申報小貢獻,每次可獲得100元獎勵,獎勵將在當月工資中支付:
6.2.1積極研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并取得顯著成效者;
6.2.2在應急事件處理得當的情況下,盡力搶救,減少或避免公司和公眾損失的人員;
6.2.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挽回公司形象和損失;
6.2.4能在事故發生前預防事故發生,確保公司和財產安全的人員;
6.2.5為維護公司聲譽、塑造公司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6.2.6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效果良好;
6.2.7其他應記為次要成績的事跡;
6.3偉大的成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每次可做出貢獻并獲得200元獎勵,獎勵將在當月工資中支付:
6.3.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取得顯著經濟效果的;
6.3.2遇到緊急情況時,勇敢施救,搶救生命或公共財產;
6.3.3能夠提前預防或報告危及公司權益的事件,保護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人員;
6.3.4為維護公司聲譽、塑造公司形象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員;
6.3.5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顯著效果;
6.3.6其他應記錄偉大成就的人;

7 懲處7.1警告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舉報警告,每次扣20元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7.1.1第一次被發現聊天、大笑、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或者上網查看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7.1.2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情節較輕的;
7.1.3其他類似行為者 。
7.2注意事項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交警告,每次扣40元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7.2.1再次違反第7.1條規定的;
7.2.2因個人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情節輕微的;
7.2.3妨礙工作和生產秩序,違反安全衛生規定,情節輕微的;
7.2.4第一次不服從主管的合理指揮,情節較輕;
7.2.5在公司不佩戴胸卡的人員違反公司著裝規范;
7.2.6本部門發生重大事件,未及時向相關部門或上級主管報告;
7.2.7未對本單位員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的;
7.2.8同事之間互相謾罵、爭吵的不夠嚴重;
7.2.9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未經允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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