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典的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二 )


6.2.8.4 到公司面試的,面試前由人事助理準備好應聘人員簡歷,并填寫求職人員信息登記表,交由主面試人員參考;
6.2.8.5 現場面試注意事項,主面試者正確坐在應聘者對面,副面試坐在主面試旁側,人事助理作好服務性工作,面試結束后由副面試人員負責送走應聘人員;
6.2.9 面試結束后,當場發表各人意見,盡量快速作出答復,決定是否錄用,用人部門在《面試評估表》 上作好記錄并簽字,完成后交由人事部門,人事助理根據用人部門意見在2天內通知應聘者入職;
6.3 入職試用
6.3.1 確定試用后,新進人員報道后需要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完成后交由部門負責人完成填寫上班時間、福利、待遇、等相關事項后返回人事部;由人事助理辦理入職手續,員工手冊發放、工作證辦理、考勤辦理,后勤部門安排食宿問題,新進員工試用期為報到日起1~3個月;已確定入職并進行入職登記對新進員工進入公司時在人事部門的輔導下應依勞動法有關規定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 。完成后交總經理簽字后裝訂存檔;
6.3.2 人員正式上崗前,由人事經理對新進人員對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企業文化、公司簡況進行培訓,各部門負責人對新進行員工進行本部門工作要求、流程制度、工作關系介紹培訓、工作交接、部門介紹等;
6.3.3 科室及以上新進員工在試用期間,人事部于每月10日前發放《新進員工評核表》給所在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考核,所在部門應及時公正公平的進行考核 。對于考核優秀者,可結束試用期,正式錄用;
6.4 員工轉正
6.4.1 新進員工試用期滿合格轉為正式職工,試用期間不適用者,由試用部門以書面形式通知人事部終止試用,并由人事部辦理辭退;并完成薪資結算;
6.4.2科室員工在試用期滿前10天,自行申請轉正,經部門負責人在《新進員工評核表》簽署意見后到人事部換取《員工轉正申請表》,待轉正人員接到轉申請表后,認真填寫表格中的相關內容,完成后交部門負責人簽署轉正意見;
6.4.3部門負責人完成后交人事部審核,完成后交總經理審批后;轉為正式員工;
6.4.4薪酬的計算由最終最高領導批準的日期計算;
6.5 人事任用管理:
6.5.1 班組長任命由所在課室主管提出申請,報人事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發任命通知;
6.5.2 主管級人員任命(含助理、副職)由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報人事部審核,上級復核,經總經辦評議,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發任命通知;
6.5.3 經理級人員任命由副總及以上人員提出,總經理批準后,人事部下發任命通知 。
6.6 人事調動管理
6.6.1 部門主管向人事部提出員工調動請求(主管級及以上員工的調動請求必須由總經理提出);
6.6.2 人事部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對調動請求進行審核,填寫部門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
6.6.3 經總經理批準后,人事部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調令)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6.6.4 員工須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部門主管可在十天之內辦理;
6.6.5 員工本人應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職;
6.6.6 人事部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案;
6.6.7 員工調動后,人事部將根據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的上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 。
6.7 辭職管理
6.7.1 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報告并填寫《離職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轉送人事部審核,主管級及經上人員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6.7.2 人事部根據部門提供的情況和離職面談的結果對辭職申請進行審核,在離職交接時到人事部領取《離職交接清單》經相關部門人簽字后;人事統計實際工作日,計算辭職員工應領取的薪金,簽置部門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經離職人員本人簽字后,離職交接清單返回人事部保存 。
6.7.3 員工在規定日期內(七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6.7.4 員工到人事部辦理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領取薪金;
6.8 辭退管理
6.8.1 人員辭退一線員工員工由人事分管領導批準,主管級及人員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6.8.2 被公司開除者必須按辭退辦理移交工作,否則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6.8.3 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開除或辭退的視情節由部門主管以上人員批準對其進行處罰后辦理離職手續;
6.8.4 員工辭職的于次月薪日發給,由公司辭退的,于離職手續完整后,可酌情于離職后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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