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實用推薦收藏 什么是商務合作協議?

簽訂地點:北京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經雙方友好協商, 本著自愿、平等、公開、長期及密切合作, 共同發展的原則, 達成如下條款, 以資共同遵守 。
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項條款適用于合同雙方的總公司及所屬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等機構 。
第一條 合作形式
本協議所稱 “合作”, 指乙方提供電子商務平臺(名稱:域名:), 甲方向乙方的電子商務平臺推送商品信息、消費者在乙方電子商務平臺上以積分兌換商品;乙方將消費者選購商品的信息以及正式生效的訂單信息傳遞給甲方, 在甲方后臺生成訂單后, 甲方負責提供訂購商品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務由廠家承擔 的商品服務的合作模式; 。
甲乙雙方結為合作伙伴關系, 乙方官方網站(名稱:域名:)與甲方提供的API接口平臺進行整合對接, 雙方系統未對接前采用人工手動對接推送商品, 甲方保證商品通過平臺接口傳遞的信息符合乙方技術標準規范;甲方對乙方平臺所推送的商品為符合中國市場銷售的合格商品, 商品的選品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可對甲方推送商品的品類提出有效建議 。 乙方保證在乙方電子商務平臺展示的信息為甲方提供的信息, 如因乙方展示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價格錯誤、商品信息錯誤等), 因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包括客訴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 同時,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負責無條件賠償 。
第二條 甲方銷售商品種類約定
甲方的商品須符合本合同第6.12的規定, 并保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益 。
第三條 訂單及發貨
3.1 乙方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合作商品進行宣傳推廣, 并引導消費者下單購買 。
3.2 消費者在乙方電子商務平臺訂購后, 乙方應通過信息系統, 及時將訂單信息傳遞給甲方, 以便甲方進行訂單處理 。 乙方傳遞的訂單中商品的信息應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信息一致(包括價格、型號等), 否則甲方有權不接受訂單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 訂單無貨到付款功能 。
3.3 甲方在接到乙方平臺傳輸的符合要求的訂單信息后, 應在24小時內對訂單進行處理, 并按照乙方訂單之物流地址安排商品發貨 。
第四條 貨款結算、發票
4.1貨款的結算:實銷實結的方式結算, 乙方負責向消費者收取貨款后再根據本協議第4.2條的規定向甲方結算 。 甲方按照訂單信息進行發貨, 消費者收貨前商品風險由甲方承擔 。 如乙方未按期結算, 甲方有權暫不收取乙方訂單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
同時對于在乙方網站產生的甲方商品的全部銷售,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有效訂單金額0.5%傭金, 傭金于乙方向甲方結算時扣除, 同時傭金部分乙方需給甲方開具6%的服務業增值稅發票 。
4.2 結算方式及時間:
(1)結算方式,電匯或銀行轉賬;
(2)結算周期:T+15日, 乙方向甲方結算上一周期內有效訂單所產生的應付款項(下稱“應付款項”) 。 該應付款項金額=乙方收取的貨款-傭金 。 如結算周期內產生退貨或其他差異, 先結算無差異部分, 剩余差異在下一個賬期多退少補, 且差異部分須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 。
4.3、付款信息:除另有其他書面約定, 乙方應通過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收款方下述銀行賬號付款:
收款方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甲方如需修改收款信息, 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以乙方收到的時間為準) 。 如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 則甲方應承擔乙方根據未修改的付款信息向甲方進行付款所產生的一切后果 。
4.4、發票:甲方應在乙方支付應付款項后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簡稱發票), 甲方提供的發票根據商品的銷售區域, 分別由開具 。 遲延交付發票的或發票已過有效認證期的, 乙方有權拒收甲方的發票 。 甲方負責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負責向消費者提供相關發票 。
4.5、本協議終止后, 如甲方未發生違約行為, 且未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致使乙方遭受名譽損失、客戶索賠、國家有關機關處罰、裁決賠償等損失, 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書面清戶申請 。
4.6、退換貨約定:消費者請求退換貨的, 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 并由甲方負責審核, 只有甲方審核通過的退換貨訂單, 乙方才能進行相應的處理 。 甲方收到消費者退回的商品后, 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平臺進行確認, 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確認后才有權向消費者退回商品款項 。 如乙方未按本條約定擅自退款, 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拒絕履行正常的退換貨義務的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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